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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郁路822号】上海市嘉定区新郁路822号3104室(不包含固定装修)

起拍价:

¥21万

将于3月2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杨法官:电话1:15861377506电话2:0514-87938276电话3:400-928851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7.1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21万

单价:

¥1.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5.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新郁路822号(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9.7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竞买须知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1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竞买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四、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须参加网上竞买,并应于竞价开始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参加竞买或者不提交有效证明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八、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变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真伪、品质或其他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行扬州邗江支行,账号:9558831108002248916),法院在过户后一定期限内交付标的物。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继续承担弥补责任。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拍卖标的提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或者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和执行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变卖成交后,如因法院案件执行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变卖结果的,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14-879830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4-87938276;农润法拍咨询电话:400-9288512,158613775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228号。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止共60天期限内(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14——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上海市嘉定区新郁路822号3104室(不包含固定装修),房屋建筑面积:19.73平方米,评估价:371000元 (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注:
1、本标的已打通,故无法明确具体位置分割,详情请参考平面图,上传房屋照片并不能用作方位确定,本院按照现状处置,不负责后期对墙体的恢复及确权,买受人需自行与相关利害关系人协商解决。特别提醒:1.竞买人应符合当地房产过户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请竞买人务必自行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竞拍成功后因过户存在问题的,本院概不负责。  2.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承诺负责腾房并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所有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或法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本院有权依法进行追责。 本拍卖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当次拍卖流拍的,继续进行下一次拍卖;均流拍且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的,则依法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为起拍价进行变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起拍价21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前述第二条中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为委托人而非受托人。因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致人民法院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信息的,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的,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日起至所属变卖阶段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指定看样人联系,并编辑短信[短信内容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看样人数”]发送至15861377506作为看样登记,统一安排组织依序看样,其他时间概不安排看样(该人员非法院工作人员,其言行与法院无关)

五、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例如房屋漏水、管道破裂、墙体裂缝等各类瑕疵情况,涉及维修标的瑕疵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经特别说明,变卖标的均含有固定装修价值并且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八、网络变卖现阶段不需要支付佣金。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各种欠费、欠税、户籍情况不明。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逾期申请因理由充分等原因被法院接受者除外),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中退还,上述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改由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户口能否迁出和迁入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查询,与变卖人无关。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所属变卖阶段竞价开始5日前书面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参加竞买。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无。本标的物网络司法变卖已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情况说明:均已通知。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扬州邗江支行,账号:9558831108002248916)注:本院不接受线下交保,竞买人须从淘宝网支付保证金及变卖预缴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成交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及费用损失的,原买受人应当继续承担弥补责任。

十四、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4-879830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4-87938276;农润法拍咨询电话:400-9288512,1586137750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228号。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标的详情

详情请见附件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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