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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都花园别墅】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528号43栋3单元3楼4号、-1楼11号车库

起拍价:

¥496.4877万

将于3月3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天府法拍:手机:1309445341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551.6529万

保证金:

¥99.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96.4877万

单价:

¥1.6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御都花园别墅(2004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306.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应当遵守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变卖须知

详见公告

变卖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变 卖 公 告           (2023)川0106执恢1617号本院定于2024年3月31日10:00时至2024年5月30日10: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财产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528号43栋3单元3楼4号房屋、-1楼11号车库起拍价:4964877元保证金:992000元加价幅度:24000元财产所在位置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528号43栋3单元3楼4号房屋、-1楼11号车库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郑某;(2023)川0106执恢1617号权证号权1083400、权1083400实际用途住宅、车库产权证登记面积(㎡)306.80㎡、33.32㎡所在楼层3-5层/5层户型5室3厅5卫装修精装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自住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财产以证载地址进行拍卖,如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最终以拍卖成交后产权转移为准;
2、本次拍卖财产按现状拍卖,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到物业等相关部门了解物业、水、电、气等是否存在欠费,如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依法通过双方当事人议价方式对上述房屋、车位进行财产处置参考价的确认,上述房屋、车位的最终议价结果为5266529、250000元。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件。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截止2023年11月30日,不欠缴物业费,物业费2.2元·㎡/月;截止2023年11月30日,不欠缴生活垃圾费,垃圾费每月8元;截止2023年11月28日,欠缴水费42.4元;截止2023年11月28日,欠缴电费206元,物业不代缴气费(仅供参考)。房屋户型情况以及具体所欠物业费、水、电、气等情况,请买受人自行实地了解。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领取过户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买后需遵守当地限售政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 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信息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共同购买,应在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共同购买手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有限购买权。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六、 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牛支行,账号:9558854402016428560)。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交大路199号)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本院已委托四川天府法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
咨询电话:13094453417  400-880-515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看样预约方式:第一步,复制下方网址并进入第一步:复制下方网址并进入(https://zhichui.taobao.com/ky#/look-list?organizationId=0KSHMpItis44nxvn40rOSg==);第二步:搜索标的,第三步:填写信息完成预约;第四步,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看样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标的详情

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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