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成都拍卖房 > 大邑拍卖房 >【晋东苑】成都市大邑县潘家街二段439号1栋2单元6楼10号

【晋东苑】成都市大邑县潘家街二段439号1栋2单元6楼10号

起拍价:

¥44.4592万

将于3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大邑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000121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9.3914万

保证金:

¥40000.712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4.4592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晋东苑(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93.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应当遵守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竞买须知

详见公告

竞拍公告

四川省大邑县人民法院公告(202
3)川0129执2321号  本院定于2024年03月21日10时起至2024年03月22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拍卖财产: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潘家街二段439号1栋2单元6楼10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监证:0206198 号】评估价:79.3914万元;起拍价:44.4592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一、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的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收到《执行裁定书》(成交过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2.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知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买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买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买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 2024年03月15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15日16时前(节假日除外)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案件相关当事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 2024年04月0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大邑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市大邑支行,账号:(6232813800017110886)。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4年04月10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大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8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到财务室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之后15日内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看样预约方式:1. 登录下方网址进入网页;(没有网址则无看样信息),2.填写信息完成预约;3.预约成功后,我们将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
咨询电话:400 000 1219。法院网拍办公室咨询电话:028-88344875承办法官咨询电话:028-88220299投诉邮箱:dyfayuan@163.com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8344875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桃源大道86号 大邑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阳光锦园] 成都市崇阳镇早兴街55号1栋4单元4层442号

下一条:[翰城国际] 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199号2栋1单元5层10号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