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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街440号】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440号5栋3单元6楼12号房屋

起拍价:

¥40.7288万

将于4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电话1:400-8722007电话2:028-8663880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58.1839万

保证金:

¥40000.712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40.7288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西大街440号(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97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应当遵守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竞买须知

详见公告

竞拍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告(202
3)川0114执恢1227号本院定于2024年04月07日10时至2024年04月08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财产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440号5栋3单元6楼12号房屋起拍价:40.7288万元保证金:4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财产所在位置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西大街440号5栋3单元6楼12号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黄xx;(2023)川0114执恢1227号不动产权证书号监证0589077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住宅权利性质划拨登记时间2016年08月30日建筑面积(㎡)97㎡房屋户型3室2厅1厨1卫(以实际为准)所在楼层/总层数6层/6层朝向偏东南装修情况简装(以实际为准)租赁情况无优先购买权人无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空置备注1.本次拍卖财产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经函询彭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出让金计算标准为彭州市上一年度存量房平均交易价格*房屋建筑面积*1%,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垫付,过户后可向本院申请退款。2.本次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维修基金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本次拍卖财产仅为该房屋及固定装修,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4.本次拍卖财产室内有多处墙皮脱落、墙体表面有裂纹的情况,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注: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采用网络询价的方式确定参考价,现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询价,上述财产的网询价格分别为:53.2336万元、77.5709万元、43.7470万元。三平台均价为:58.1839万元。上述三询价平台出具的:jdbdhouse2023122600161号、4d972e09e560494cb1d76164336 1f0e3号、阿里拍卖网询2023122600847280号三份网询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收到成交裁定之日起15日内(不含不动产核税时间)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及网询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03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共同购买,应在2024年03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共同购买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3月3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八、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次日起十五日内(2024年04月2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尾款者一律按悔拍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城东支行,账号:9558 8544 0201 0018 755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湖滨路新都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区人大公交站旁))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一、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本院已委托成都泰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咨询或看样等服务请拨打咨询电话400-872-2007,028-86638806(工作日:9:00-18: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TY泰宇辅拍”进行预约。(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监督电话:028-69997364(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湖滨路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区人大公交站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三月四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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