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郡】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518号116栋2单元5层501号
将于5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次法官:电话1:19308963332电话2:0896-3822699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518号116栋2单元5层501号
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5日10时至2024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6/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拍卖标的尚无已查明的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自网络竞价成功次日起五日内(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色尼支行,账户户名: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6228403877022019868)并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办理后续财产交接事宜。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89638226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896-3822699, 13659580005、1930896333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5日10时至2024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96/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518号116栋2单元5层501号(监证:川(2019)成天不动产权第003484号房产。坐落: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518号116栋2单元5层50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9)成天不动产权第003484号房产;登记时间:2019年9月5日;结构:框架;房屋总层数:32层;房屋所在楼层:5楼;设计用途:住宅;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96.68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3.11平方米;房屋装修:精装;房屋所有权人:张X X。起拍价:1968056.85元,保证金为196805.685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退还原支付账户。
二、拍卖时间:2024年5月5日10时至2024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咨询、展示看样方式:自行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不少于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八、特别提醒:
1、参考价系网络询价最终确认价确定;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能否办理房产证及是否存在其他政策性限制条件,请竞买人提前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保证一定能办理过户手续。房产相关户口迁移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标的物若有涉及的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行政法规处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了解相关信息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4、房屋拍卖成功后,由本院负责腾退。
5、该房产是否限购不详,请买受人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九、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本标的物竞得者拍卖余款自网络竞价成功次日起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色尼支行账户户名: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 号:6228403877022019868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交易过程中或成交后所发生的应由相应主体承担的一切税费和费用(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或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实际金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支付。标的物可能存在水、电、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相关手续,逾期未完成的,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因被执行人原因无法提供税费等票据的,可能导致一时无法办理产权人变更或过户等手续。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应至少在开拍5天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等须在开拍5天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三、本次拍卖事宜已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四、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13659580005、19308963332或0896—3822699联系人:次法官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那曲市色尼区人民法院(那曲市色尼区罗布热地路34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华府大道一段518号116栋2单元5层5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