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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路南三段11号】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11号4栋1单元5楼9号的住宅一处

起拍价:

¥75.124444万

将于3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乐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478039793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07.320633万

保证金:

¥150000.712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5.124444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一环路南三段11号(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1200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工商询价.pdf阿里询价.pdf京东询价.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3月23日10时至2024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32/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应在淘宝网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乐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乐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需与他人共同竞买,共同竞买人应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到乐至县人民法院办理共同竞买拍卖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本拍卖标的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房后,须遵守当地相关政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并向乐至县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4月3日16时前交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乐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至支行;账号:955885231200036332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川2022执142号案件拍卖款〕,并于交清余款的次日(节假日除外)16时前将交款凭证交到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四川省乐至县迎宾大道二段696号),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案件承办人在 15个工作日内通知买受人领取执行裁定书及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标的所涉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执行局电话:028-26306638法院
监督电话:028-2335503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4780397939(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23日10时至2024年3月2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乐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2/09,户名: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11号4栋1单元5楼9号的住宅一处(产权证号:监证2327202号 )(具体情况详见房屋情况调查表)。网络询价确定处置参考价:1073206.33元,一拍起拍价:751244.44元,保证金:150000元,加价幅度:7500元。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的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划拨土地上住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按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成都市中心城区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房屋产权登记面积×1%缴纳出让款(现行成都市二环内普通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为12000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乐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乐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需与他人共同竞买,共同竞买人应在开拍前3个工作日到乐至县人民法院办理共同竞买拍卖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本拍卖标的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相关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购房后,须遵守当地相关政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并向乐至县人民法院提交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咨询或看样预约: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14780397939进行预约(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拍卖标的所涉水、电、燃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税费承担: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计算方法参照《房屋情况调查表》所附《不动产交易买方税率表》,仅供参考,最终税费过户时以核税窗口核算为准。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可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相关凭据(如完税证明、缴费pos单、刷卡凭条等),本院审核后予以退还,逾期未申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4月3日16时前交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乐至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至支行;账号:955885231200036332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川2022执142号案件拍卖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乐至县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本次拍卖已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确定由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承担拍卖标的宣传、接受咨询、引领看样等相关辅助性工作。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4780397939(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法院执行局电话:028-26306638法院
监督电话:028-2335503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至县迎宾大道二段696号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房屋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11号4栋1单元5楼9号的住宅一处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川2022执142号之一产权证号监证2327202号 登记时间2010年5月20日标的现状规划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划拨占用情况被执行人亲属使用过户情况凭成交确认裁定书自行办理权利限制情况
1、有抵押,抵押登记时间2016年9月28日,抵押权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
2、被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查封。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建筑面积:67.85平方米所在层数5总层数7户型2室1厅1厨1卫欠费情况据该标的物小区物业告知:该标的物自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欠缴物业、水、电、气费约1400元,物业费每月0.6元/㎡。(以实际欠费为准)周边配套道路通达状况较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完善。(详见实物)。标的物处置参考价网络询价确定处置参考价:1073206.33元特别提醒1、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3月22日前与本院联系。2、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3、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4、本院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四川省嘉士利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实地看样,开拍前一周内组织集中看样看样需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14780397939。
5、税费承担: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计算方法参照附表:《不动产过户所需税费参考表》。  附:不动产交易买方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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