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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小区A区】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中份村中兴小区第2栋2单元6层2室不动产

起拍价:

¥23万

将于3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阮法官:027-84738546

拍卖平台:

京东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39.91万

保证金:

¥2.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3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中兴小区A区(N/A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146.5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竞买须知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年3月18日10时至2024年3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63)机构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情况:
(1)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中份村中兴小区第2栋2单元6层2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0482号,建筑面积:146.57平方米,房屋楼层(总层/所在楼层):6/6,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和视频。      (3)租赁使用情况:有抵押,无租赁,毛坯。特别提醒:此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限购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主张参与竞拍,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help.jd.com/user/issue/418-1394.html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一、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2024年4月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32637600105555321),并在缴清尾款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22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待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对于动产标的,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十三、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拍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拍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过程中所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法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铭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监督电话:027-8473850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027-84738546(阮法官)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竞拍公告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18日10时至2024年3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6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中份村中兴小区第2栋2单元6层2室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鄂(2018)武汉市新洲不动产权第0000482号,建筑面积:146.57平方米,房屋楼层(总层/所在楼层):6/6,规划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房屋结构:混合结构。评估价值:人民币399,100元,起拍价:人民币230,000元,保证金:人民币23,000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次。特别提醒:此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三、咨询、展示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3月4日起至2024年3月1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咨询统一安排看样或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六、本标的物现状:有抵押,无租赁,毛坯。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声明: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即视为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5日内,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其自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持续购房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视为悔拍,已缴纳的保证金本院予以没收。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购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风险并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本次拍卖已于2024年2月28日通知当事人及当事人有关权利人,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3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2024年4月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一案一账户账号:623263760010555532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按照此项规定,向京东交纳保证金参拍的竞买人,京东需在确认其保证金到账之后,方能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京东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保证金金额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如保证金金额超出竞买人开户银行制订的最高网银支付限额,建议采取更换网银支付限额更高的银行卡支付、多日分多笔支付、多张银行卡分多笔支付等方式交纳保证金。京东作为款项接收方,不对银行制订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造成的支付障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外公示的网银最高支付限额的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http://help.jd.com/user/issue/418-1394.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二、关于拍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拍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拍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调查表。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铭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027-84738546(阮法官)
监督电话:027-8473850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风大道221号 网址:http://sifa.jd.com/2263
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标的详情

调查表〔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国佳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为武汉国佳(2023)估字第FC20231100533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

上一条:[万科金色城市] 武汉市洪山区张家湾街白沙四路4号万科金色城市16号地块2号办公楼1单元9层4室

下一条:[北洋桥鑫园]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杨春湖路28号北洋桥鑫园23栋1单元1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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