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锦舍】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东湖路142号3栋3单元3层9号房屋
将于3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公告(202
3)川0114执4639号本院定于2024年03月07日10时至2024年05月06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财产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东湖路142号3栋3单元3层9号房屋变卖价:31.776万元 预缴款:31.776万元 保证金:3.1776万元加价幅度:0.1万元实勘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东湖路142号3栋3单元3层9号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杜艳莉;(2023)川0114执4639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3)新都区不动产权第0020210号小区名称森林锦舍权利性质出让共有情况单独所有规划用途/土地用途住宅用地登记时间2023年3月25日土地使用期限2077年7月8日建筑面积(㎡)64.81㎡空间布局2室2厅1厨1卫(以实际为准)所在楼层/总楼层3层/6层朝向南北装修情况简装租赁情况无优先购买权人无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所有权人自住备注1.本次变卖财产仅为该房屋及固定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室内物品。2.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注: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 门咨询限购政策。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委托四川忠平金典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上述房屋的评估总价为39.72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忠平金典房估【2023】字第226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阅读。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财产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收到成交裁定之日起15日内(不含不动产核税时间)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情况作了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变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变卖。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缴费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4年02月2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若为共同购买,应在2024年02月29日前向本院提交共同购买手续。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2月2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变卖期内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到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结束。)
2、竞买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变卖时间。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七、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次日起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城东支行,账号:9558854402010054156),并在缴款后七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湖滨路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区人大公交站旁))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九、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本院已委托四川勃森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开展变卖咨询、组织看样等网拍辅助服务工作。咨询或看样电话:何老师18011131835、杨老师19980579287。有意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勃森拍卖”了解更多拍卖信息。
监督电话:028—69997422(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湖滨路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第二办公区(区人大公交站旁)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