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康阳路1111号3栋1单元18层1804号房屋
将于3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话1:400-6685886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 竞拍结束后,系统会自动在1-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退还到支付账户中,如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系统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客服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拍卖须知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3月11日10时至2024年03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21)对上述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参与竞买人(或者公司)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03月06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03月27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账号:9558854402014647203),并在余款付清后十五日左右联系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和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关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相关事项,不在本院处理范围。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监督电话:028-8486204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二、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各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
三、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三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拍卖公告 (2023)川0112执5511号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3月11日10时至2024年03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ld=641828户名: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拍品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康阳路1111号3栋1单元18层1804号房屋网询价:81.7003万元起拍价:46万元保证金:8万元加价幅度:0.2万元拍品情况财产所在位置成都市龙泉驿区康阳路1111号3栋1单元18层1804号执行案号(2023)川0112执5511号优先购买权人/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20)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07656号查封情况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首封拍品所有人被执行人规划用途住宅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产权证登记面积产权证载明房屋建筑面积90.54平方米(标的物实际面积以实地查验为准)所在楼层/总楼层在18层/共31层(以现状为准)户型3室1厅2卫(仅供参考,以标的物现状为准)是否有租赁/财产占有情况无人使用是否负责腾退是 钥匙无物业欠费截止调查日止标的物欠物业费等约7303元。(仅供参考,具体欠费请意向竞买人竞买前务必到物业处核实,以物业处核实为准。)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说明1.拍卖对象: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康阳路1111号3栋1单元18层1804号,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网络询价,本院合议庭根据询价结果确定起拍价。法院所展示图片仅供参考,各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水、电、气费、物业费等相关情况,竞买成功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特别说明:拍品所有人尚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本院仅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送达过户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不负责变更网签备案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1、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第四产权”或登录网址http//www.dscq.com,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咨询电话:400-6685886。2、点击订阅号底部菜单栏“预约看样”;3、搜索、选择所需看样标的物;
4、填写信息完成预约;
5、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意向竞买人应当亲自现场看样(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如未到场实际看样,将视为无条件接受标的物现状交付。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者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两人及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五、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六、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注: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03月06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03月2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 账号:9558854402014647203)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二、买受人必须在尾款缴纳期限内向法院缴付全额尾款。特别提醒:有需要贷款的竞买人请在开拍前留足时间自行与银行联系,完成贷款资料的提交与审核,确认有贷款资格后再参与竞拍,相关贷款问题与本院无关。如买受人在贷款能否通过审批都不确定的情况下盲目竞拍而导致悔拍,可能造成的保证金被没收等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贷款、过户
咨询电话:400-6685886,标的物咨询电话:134384717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28-84862049
京东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西一路129号职工之家2号楼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