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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阁新城】彭州市天彭镇天府东路38号4栋2单元4层8号房屋

起拍价:

¥84.912万

将于1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彭州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手机:1388180456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51.6174万

保证金:

¥16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84.912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金阁新城(2006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253.4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应当遵守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变卖须知

详见公告

变卖公告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公 告(202
3)川0182执2333号本院定于2024年1月20日10时至2024年3月20日10时止(变卖)在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公开变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财产彭州市天彭镇天府东路38号4栋2单元4层8号房屋起拍价:84.912万元保证金:16万元加价幅度:0.2万元财产所在位置彭州市天彭镇天府东路38号4栋2单元4层8号不动产登记权证号川(2020)彭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448号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何XX;(2023)川0182执2333号规划用途住宅实际用途住宅建筑面积(㎡)253.47㎡房屋户型6室2厅1厨3卫(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所在楼层及层高所在4层,层高约3米装修情况已装修财产现控制占有情况已查封,有抵押,无租赁是否已腾空被执行人自住,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退优先购买权人无瑕疵说明该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竞买成功后悔拍的,法院将依法裁定重新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差价,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1.本院已通过京东大数据询价平台、阿里资产大数据询价平台、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网络询价,上述财产的网络询价均价为:1516174元。2.变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土地出让金等各种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3.本次变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变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 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二、变卖流程:
1、本次变卖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报名需要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

三、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及时、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请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若被执行人无有效的联系方式,特在此进行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五、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意向竞买人均可报名交费取得竞买资格。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日的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彭州市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彭州支行,账号:1279 5608 6529 0003 1774)并在款项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彭州市回龙东路85号彭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七、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八、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有权裁定重新变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已经缴纳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变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看样预约方式:1.登录下方网址进入网页;2.填写信息完成预约;3.预约成功后,我们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
咨询电话:400 000 121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咨询电话:13881804565(工作日:9:00-17:0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 028-83883606(工作日:9:00-17:00)(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联系地址: 彭州市回龙东路85号彭州市人民法院        彭州市人民法院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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