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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花公寓】上海市杨浦区双阳路666弄2号不动产

起拍价:

¥329.953986万

将于1月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宝应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冯法官:电话:0514-8887589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07.3506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29.953986万

单价:

¥5.1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双花公寓(1984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64.2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变卖须知

宝应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7日10时至2024年3月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宝应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户名:宝应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14/02)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上海市杨浦区双阳路666弄2号不动产,建筑面积:64.26平方米,询价:4073506元。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宝应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宝应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3299539.86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结束后三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款后一周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宝应县人民法院(地址:宝应县文津路3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在全部成交款项交至法院后180日内交付,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宝应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账号:955883110800211776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急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拍卖标的权利咨询:0514-88875890(冯法官)拍卖机构咨询看样电话:400-9629877或18168650062(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变卖公告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上海市杨浦区双阳路666弄2号不动产的公告(变卖)宝应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7日10时至2024年3月7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宝应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户名:宝应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14/02),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上海市杨浦区双阳路666弄2号不动产,建筑面积:64.26平方米,询价:4073506元。起拍价:3299539.86元,保证金:2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特别说明:1.该房屋目前未腾空,腾让交付暂有困难,执行法院将在不动产成交后,安排具体强制腾让计划和执行腾让方案;2.法院不负责提供该标的物相关产权证及票据凭证,具体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咨询相关职能部门;3.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天然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天然气、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自行负担上述费用。4.竞买人竞买需满足上海市房地产交易限购政策及相关户籍限制规定,因不符合竞购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统一安排时间看样。拍卖标的权利咨询:0514-88875890(冯法官)拍卖机构咨询看样电话:400-9629877或18168650062(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结束后三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宝应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营业部,账号:955883110800211776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十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宝应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宝应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因未及时提交委托手续或提交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拍卖标的权利咨询:0514-88875890(冯法官)拍卖机构咨询看样电话:400-9629877或18168650062(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江苏省宝应县人民法院二0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标的详情

财产拍卖移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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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报告.pdf

上一条:上海市杨浦区民星二村16号6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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