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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滩海景城】(破)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388弄棕榈滩商住房14号102室

起拍价:

¥51.72万

将于11月23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联系方式:

同丰公司管理人:手机:187212559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4.65万

保证金:

¥51720.712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1.72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棕榈滩海景城(2004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簿_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388弄棕榈滩商住房14号102室.pdf评估报告(节选)_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388弄棕榈滩商住房14号102室.pdf房屋平面图_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388弄棕榈滩商住房14号102室.pdf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为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388弄棕榈滩商住房14号102室(房地产权证号:奉2010014790;建筑面积:  87.0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2010-8-4;所有权来源:其他。土地宗地号:奉贤区奉新镇2街坊27/2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11922.00平方米;使用期限:2003-11-27至2073-11-26止。拍卖标的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数量、面积、内部物品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权证最终登记数字为准,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竞买人应当严格按照《拍卖公告》规定的竞拍程序参与本次拍卖,严格遵守本次拍卖所涉及相关款项的支付时间节点以及拍卖标的交付手续,并承担违反相应条款导致的不利后果。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的,应于2023年11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发送电子邮件至Tf@fangdalaw.com),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竞买人在阿里拍卖平台缴纳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支付宝账户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解锁。前述保证金锁定期间均不计利息。线上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形式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查询“阿里资产·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82745&knowledge=1060213829&language=zh完成上述软件服务费支付后,保证金将转为部分成交价款转至管理人的支付宝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可以通过支付宝账户支付,也可以通过直接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账 号:63246058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开户名: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过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支付商住房14号102室竞拍尾款。

十三、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四、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

十五、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六、拍卖标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必要时可以由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管理人不承诺办理过户的时限及是否可以办理过户登记,买受人不得因此悔拍。

十七、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买受人需承担2020年10月10日及之后产生的物业费,之前的物业费由相关物业公司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不包含转让成交后至标的移交完毕所应缴纳或补缴的转让和受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房产税、原权利人欠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务鉴证咨询费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等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或补缴的税、费标准。如有公证费、登记费用、软件使用费、拍卖佣金等其他费用产生,亦由买受人另行支付、自行承担。

十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十、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
咨询电话:18058589951,17321076837,意向购买人可致电管理人咨询、现场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竞拍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388弄棕榈滩商住房14号102室拍卖公告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3日上午10时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交付保证金、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拍卖标的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388弄棕榈滩商住房14号102室,竞买人参拍前可致电上海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由买受人承担无法过户的风险),管理人仅提供必要的协助。
4、交易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房产税、原权利人欠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务鉴证咨询费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另须承担本标的物欠缴的相关费用(若有),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买受人需承担2020年10月10日及之后产生的物业费,之前的物业费由相关物业公司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5、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如撤回/中止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拍卖标的的一切权利状况以相关登记部门予以登记或者核准的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作详尽地调查及必要的现场勘察、测量等工作,并与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核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权属性质、土地使用权情况、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期限、土地出让金金额、标的所有权、使用用途、建筑质量、渗漏水等情况、建筑面积、建筑结构、层数、朝向、相邻关系、占用情况、经营情况、经营业态、地上建筑物能否办理首次登记、能否办理工商注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欠费情况(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水、电、气、通讯、网络及其他公共事业费等)、过户所需支付的税、费等,并对认为有问题的情况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在认可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后参加竞拍。参加拍卖视作已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且成交后不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将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成交时,成交价系转让方净得价,不包含转让成交后至标的移交完毕所应缴纳或补缴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由于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存在无法开具发票等情况,竞买人如报名参加本次拍卖的,视为已知悉上述情况,并同意承担相应风险和后果。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1、拍卖标的情况
(1)基本信息:上海市奉贤区金汇塘路388弄棕榈滩商住房14号102室(房地产权证号:奉2010014790;建筑面积:  87.0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核准日期:2010-8-4;所有权来源:其他。土地宗地号:奉贤区奉新镇2街坊27/26丘;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住宅;宗地(丘)面积:11922.00平方米;使用期限:2003-11-27至2073-11-26止。本次拍卖标的评估价值为646,500.00元(详见天兴评报字(2022)第2533号资产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明细表)。
(2)权利限制:根据所附上海市不动产登记簿,未见权利限制,请意向购买人自行补充调查。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起拍价:517,200.00元,保证金51,72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元。
3、特别说明:(1)管理人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及相关方要求在拍卖程序启动中决定暂缓、中止或撤销拍卖。管理人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竞买人是否符合受让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不承担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竞买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市相关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1.截止本拍卖公告发布之前,尚无人向管理人主张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1月18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发送电子邮件至Tf@fangdalaw.com),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同等条件出价(包括但不限于价格、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没有更高条件的出价者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同等条件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拍卖标的流拍。

六、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费用和余款支付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7个自然日内通过线上形式支付软件服务费,软件服务费由向阿里拍卖平台收取,付费方式及软件服务费金额等请查询“阿里资产·破产资产处置收费规则”,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category=1000082745&knowledge=1060213829&language=zh上述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阿里拍卖平台可对其进行依法追缴。买受人缴纳相关费用后如需索取发票的,买受人可在阿里支付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2.买受人请在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余款。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可以通过支付宝账户支付,也可以直接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账  号:63246058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徐汇支行开户名: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过向管理人账户转账支付的,应当在备注中注明:支付商住房14号102室竞拍尾款。3.因本次拍卖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清偿破产债权。如“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与“应弥补的重新拍卖价款或第二次成交价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之和高于保证金的,买受人还应承担其中差额的损失赔偿责任。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视为出价第二高的竞价人竞拍成功,以此类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拍卖人也可就本标的物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其他事宜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一路288号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24楼,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2.管理人仅将拍卖标的目前接收到的相关材料等交付给买受人作为材料交接标准。3.拍卖标的的转让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必要时可以由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因拍卖标的存在相关权利限制等特殊性,管理人不承诺是否可以完成拍卖标的的过户手续及完成办理过户的时限,买受人不得因此悔拍。4.意向购买人可致电管理人咨询、现场看样

九、特别提醒
(一)不动产对应的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数量、面积、内部物品等相关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亦不负责标的物内部物品的清理、搬运等事宜。有意者请联系管理人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等是否存在无批准手续、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情况,自行解决相邻权纠纷,并承担相关部门处理、罚款、缴纳费用及其他法律风险。
(四)水、电、气等相关配套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手续瑕疵等问题,对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竞买人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用气、物业费等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
(五)部分标的物可能存在抵押、查封、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竞买人须自行查询。在拟拍卖资产可以解除受限状态或可以进行权属过户的情况下,管理人协助进行资产权属过户,但管理人不承担解除拟拍卖资产权利受限状态的责任,也不承担拟拍卖资产权属过户的风险。拟拍卖资产因资产权利受限或无法权属过户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七)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标的其他瑕疵请自行到现场了解,竞拍人参与竞拍视为对已知和未知瑕疵的接受。 管理人
咨询电话:18058589951,1732107683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上海同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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