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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样年(成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蒲江县鹤山镇齐心村四社蒲国用(2009)第1341号土地使用权

起拍价:

¥8070.2104万

将于11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1:18380117624电话2:028-8551101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4411.09万

保证金:

¥8000000.712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8070.2104万

单价:

¥0.2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5946.8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特别提示法院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应当遵守相关限购政策的要求,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竞买须知

详见公告及附件

竞拍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 告(202
3)川01执恢58号本院定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调查表财产名称花样年(成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蒲江县鹤山镇齐心村四社蒲国用(2009)第1341号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四川海盛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海评报字〔2023〕019号评估报告确定处置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14411.09万元起拍价(保留价):8070.2104万元保证金:800万元加价幅度:40万元财产权属及执行案号花样年(成都)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23)川01执恢58号权利限制
1、有查封 2、有抵押 财产现状用地性质:  出让土地用途:住宅用地证载面积:35946.84㎡终止日期:2079/09/24是否空地:是备注1、本次拍卖的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前往现场仔细查验、核对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2、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标的物照片仅供参考,以现场实物为准。
3、标的物位于蒲江县“大溪谷”项目范围内,标的后续开发使用可能涉及“大溪谷”项目现有道路管网、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蒲江县住建局已就相关情况向本院来件说明(本公告附件二),请买受人重点查阅,充分了解,并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详细情况、相关规定及政策。拍卖成交后,由所披露瑕疵相关情况导致标的土地后续开发、建设、使用等受影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以前述公告附件二内容不实要求悔拍,本院不予支持。
4、请竞买人注意标的物开发所需周边土地、道路情况,务必现场查看确认。成交后,以此为由悔拍的本院概不接受。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重要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情况较为复杂,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除拍卖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交付风险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2、标的物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的有关税费由被执行人、买受人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出让金、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电费、水费、气费等)。有关税、费等费用问题由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自行向有关国家知识产权、税务、规划和自然资源、住建、国土、不动产登记中心、供水、电力、燃气部门了解确认。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依法行使追偿权。办理权证过程中当由被执行人缴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后15日内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向本院提交退款(税、费)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本院以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交付,不承担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风险。

二、标的物初步瑕疵
1、本次拍卖标的物是以现状进行拍卖,若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标的物的财产现状取得标的物(包括实物现状和权利现状)。
2、买受人须自行办理行政许可。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涉及规划、施工、销售等一系列行政许可,请竞买人自行咨询有权许可机关,评估无法取得相关许可的风险。
3、限购限价风险自担。请竞买人自行评估限购限价风险,不得以任何政策层面理由毁约,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启动下一轮处置程序。
4、拍卖成交后,土地使用权、项目的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等权利权属、行政许可的转让(转移)变更登记、备案、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应对本标的前述权利权属或行政许可的转让(转移)变更登记、备案、过户手续所涉及的前置条件、程序障碍、待解决事项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并承担长时间无法顺利办理变更登记、备案、过户手续的风险,以及其他因此产生的责任与风险。能否办理标的变更登记、备案、过户及办理相应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11月0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一个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参与联合竞买的各个主体须在2023年11月03日前同时到本院提交完整、合法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在经本院审核确认竞买资格和代理资格后,才能报名参加竞拍。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本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2023年11月0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八、本院已经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3年12月0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账号:6232813800003892901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3年12月11日前(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成都市抚琴西路10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10号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二、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十五、咨询或看样预约:(028-85511018(预约看样)、028-82917233(咨询) 、18380117624(咨询)李老师)或关注微信公众号“51助拍四川”,亦可登录51助拍官网http://www.51zhupai.com、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淘宝
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82917227(此号码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监督范围仅为拍卖公司及平台不合规行为,对案件流程,信息不做解释,咨询请打公告上的咨询、看样电话。)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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