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位于: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818弄5号101室。房地产权证号:卢2003007442;建筑面积:96.36平方米;房屋类型:公寓;用途:居住;所有权来源:买卖;权证核准日期:2003年10月;房屋结构:钢混;竣工日期:2001年;总层数:8层,位于1层;一梯二户;有电梯;房屋目前为被执行人占用状态,无法入内拍摄。 标的所在小区名为“开城新苑”,项目四至:东至蒙自路、南至南塘浜路、西至鲁班路、北至丽园路,位于内环线以内,打浦桥板块。宗地号:卢湾区打浦桥街道83街坊13/1丘;权属性质:国有;土地用途:住宅;使用权取得方式:转让;宗地(丘)面积:10355。 小区配有地下停车库等,物业管理尚可,周边市政配套设施较齐全。所在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条件达到七通(电力、上水、雨水、污水、通讯、燃气、道路)。标的周围有LuOne凯德晶萃、日月光中心、宏慧盟智园、上海九院、瑞金医院、丽园公园、上师大卢湾实验小学、比乐中学初中部等商业基础配套设施齐全,生活便利。 标的周边公交线路主要有43路、218路、303路、730路、782路、915路、955路、985路、大桥一线等,及轨道交通
9、13号线交汇马当路站,交通实分便利。 特别提示:
1、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法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如有违法建筑,则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机关处罚,甚至拆除。 3、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4、该标的目前有人占用,占用人承诺拍卖成交后搬离,占用人不迁离的,本院将强制清场。 拍卖房屋内的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的室内物品不包括在本次拍卖范围内。除被执行人自行处理的物品外,其余杂物均需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图片视频仅供参考。 5、竞买人应在拍卖前对拍卖标的作充分的尽职调查,认真了解、查看拍卖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拍卖标的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区域规划、拆迁、户籍登记、企业注册登记及产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情况,须独立判断、自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