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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鼎世纪广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2单元12层1201号住宅

起拍价:

¥283.2095万

将于8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老师:电话1:13981748570电话2:0813-4706169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404.585万

保证金:

¥200000.712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83.2095万

单价:

¥1.3万

是否限购:

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大鼎世纪广场(2013年建成)

小区介绍及挂牌:

性质:

住宅

面积:

210.2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2单12层1201号住宅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号监证3802355号(大证,未办理分户产权)使用用途住宅建筑面积210.22平方米拍品现状总楼层28层所在楼层12层使用情况现闲置,清水房钥匙有过户情况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房管部门及户籍部门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2单元12层1201号住宅。标的物所在地的交通情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需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2.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经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所涉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涉。3.特别提醒:①、标的物因所涉查封、抵押及其他欠费等因素,权属登记部门可能会延期协助办理产权的过户手续。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权属登记部门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标的物实物状况为准。②、本次拍卖的物可能存在相关瑕疵情况,故需请参与竞买人在报名前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进行详细的询问、调查。标的物一旦成交,视为已对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其他情形予以确认。4.标的物咨询、金融贷款、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13981748570陈老师13990072987肖老师关于统一看样:有意者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四川法拍”,标的物开拍前将以“看样通告”的方式提前公布看样时间并组织现场看样

竞买须知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须知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21日10时至2023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2单元12层1201号住宅,建筑面积约:210.22平方米,(产权证号:监证3802355号)。起拍价:283.209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在2023年8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8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20万元,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者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过户的相关问题,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拍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瑕疵权利。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二次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9月5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自贡汇南路支行,账号:9558852303000929542),并在2023年9月12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之后7日内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悔拍后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出具相关过户法律文书,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经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和无缴费凭证原件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所涉及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关。

十五、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案件、标的、金融贷款
咨询电话:13981748570陈老师13990072987  肖老师       
监督电话:0813-4706169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zc-paimai.taobao.com/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上查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8月21日10时至2023年8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仁路387号3栋2单元12层1201号住宅,建筑面积约:210.22平方米,(产权证号:监证3802355号)。起拍价:283.2095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特别提醒: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成都市住房的主体应当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如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视为悔拍,对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予以没收,却不得参与被悔拍拍品的重新竞买,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竞价成功后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8月20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通过案件标的咨询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法院出具相关过户法律文书,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拍卖成交裁定书送达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经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和无缴费凭证原件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所涉及水、电、气、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拍卖人无关。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8月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9月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行自贡汇南路支行,账号:955885230300092954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重要提示: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的,或者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案件、标的、金融贷款
咨询电话:13981748570陈老师13990072987  肖老师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 0813-4706169
联系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址: http://zc-paimai.taobao.com/拍卖信息可在“淘宝网”上查询。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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