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蒙水榭春天一期】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人民南路水榭春天花园2栋水仙苑10D
将于1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来拍法服:电话:400-1571060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拍 卖 须 知 (202
2)粤0103执恢34号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7日10时至 2023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有委托代理人的,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起。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办理并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拍卖余款在拍卖结束之日起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帐号:6228400087160474460。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0103执恢34号] 。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615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本案经办人:刘法官、黄助理
联系电话:020-83006051、83005978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关于第一次拍卖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人民南路水榭春天花园2栋水仙苑10D的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7日10时至2023年1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0/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人民南路水榭春天花园2栋水仙苑10D(产权人:蒋胜,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5)深圳市不动产权第0046800号,面积:86.58平方米,用途:住宅)【标的现状:据物业反馈房屋有人居住,居住人情况不明。法院已依法告知被执行人相关权利义务。本院按现状拍卖,拍卖确认成交后本院出具产权过户登记法律文书送达房管部门,具体拍卖标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后,可自行与该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沟通交接房屋,亦可向本院申请腾空交房。如需强制清场交付,清场时间可能较长,急用房慎拍。】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反馈该房屋总价为6328738元,单价73097元/平方米。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反馈该房屋总价为9696441元,单价111994元/平方米。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反馈该房产总价为6809430元,单价78649元/平方米。依据上述询价结果计算出平均值为7611537元。起拍价:6090000元,保证金:121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拍卖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自行确认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后慎重参拍。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优先购买人:暂无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该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 157 1060 本案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对拍品进行预约看样及电话咨询,看样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如需看样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致电020-81602603预约。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过户的房屋面积以房管局核实为准,若核实面积与本拍卖所标示的面积不符而产生价款差异的,不再补缴或退还。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2.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3.拍卖法院不保证学位,如对学位有特殊要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相关职能部门了解。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网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请竞买人自行通过网络账户缴交。未能竞得或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2月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帐号:6228400087160474460)。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0103执恢34号。竞买人成功竞买后,请耐心等候本院的电话通知,因本院需时间办理相关的手续。如需办理本标的物贷款服务可联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荔湾支行何先生,81615105、15622212775许小姐,81615665、15913158003朱小姐,81513489、18926288332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李经理,13922718686梁经理,1363226208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如涉及违法违规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属普通的咨询的,请拨打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20-83006152
咨询电话:4001571060、020-81602603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荔湾法院执行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