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交通西路22号栖凤佳苑02幢211室不动产(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将于1月2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电话1:17302561844电话2:400-9288512电话3:025-56209216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经济适用房”,过户前需补土地出让金,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须知(第一次拍卖)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1日10时至2023年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月18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在2023年2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账号:9558854301004879927)。并在2023年2月22日17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西路2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法院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并在他项权证解除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交付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5-56226607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咨询看样电话: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9288512;025-56209216(承办人)技术
咨询电话:025-83522925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4008222870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及组织看样。咨询电话:400-9288512 承办人:025-56209216重要提醒: 1、此标的是经济适用房,根据政府政策上市交易时需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金,此款项金额以房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
2、本次拍卖标的的土地性质为划拨,标的价值不包含土地出让金,请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拍卖公告第二轮(第一次拍卖)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1日10时至2023年1月2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25),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交通西路22号栖凤佳苑02幢211室不动产(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起拍价:710665.28元,市场价值:1045096元;保证金:80000元,加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参与竞买司法拍卖房产的,应当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并书面向本院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同时,竞买人竞买前可向房产所在地的相关部门了解购房政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书面向本院提交购房证明,因买受人不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的,由买受人依法承担悔拍等一切法律后果。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2023年1月22日止的工作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暂定于2023年1月17日(13:00-13:30),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的拍卖辅助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重要提示:为加快执行案件中财产处置变现程度和速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现将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委托给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标的成交后需收取辅助服务费用,该费用支出由被执行人承担。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负责调取、提供拍品原所有人名下财产信息、婚姻状况、拍品前次成交价格票据等材料)。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3年2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账号:955885430100487992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本次拍品银行是否能够提供贷款、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有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买受人按照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材料上规定的时间自行筹款并缴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非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特殊情况下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并经本院同意。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vTs。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根据省高院633号文,竞拍人可通过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司法拍卖竞拍履约保证保险》来替代缴纳保证金,由保险公司为竞拍人提供履约风险保障,按照保证金金额的1%缴纳保险费。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投保联系电话:025-69769228、13813077091(张)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南京市溧水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5-56209216(承办人)、17302561844(网拍专员)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5-56226607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中山西路27号技术咨询电话:025-83522925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讼诉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