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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汉区天一小区友谊大厦甲栋305室

起拍价:

¥182.76万

将于1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孙法官:电话:027-8338616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26.347万

保证金:

¥3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82.76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78.9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武汉市江汉区天一小区友谊大厦甲栋305室权利来源司法裁定(2022)鄂0112执恢489号权证情况1.法院执行裁定书;2.武汉市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拍品所有权人被执行人房屋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78.98㎡所在楼层3总楼层20户型4室2厅2卫朝向东登记时间2007年12月7日租赁或占用出租

变卖须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规定》要求,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拍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变卖须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30日10时至2023年3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7/12机构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时间60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本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尚未说明是否参加竞买,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重要提示:变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九、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一)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与本院无关,由此引起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必须依照《竞买公告》的要求在止付期内付清余款。余款或部分余款已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由银行将相关款项汇入本院执行款账户。
(三)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四)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贷款审核是否通过以银行答复为准。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银行贷款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前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账号:42001116208053023808),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自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过户手续。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变买。

十四、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标的物咨询:18908627763,乐先生
举报监督电话:027-8305335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7-83386163,孙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8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30日10时至2023年3月3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变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卖活动(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12),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武汉市江汉区天一小区友谊大厦甲栋305室,建筑面积:178.98㎡ 房产证号:江2007009464,规划用途:住宅,登记日期:2007年12月7日。起拍价:1827600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联系人(乐先生:18908627763)咨询并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悔拍的,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标的物现状:出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变卖标的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的占有、使用情况,房屋的装修、周边的环境等情形,请竞买人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申请退付已垫税款,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竞买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次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
2、如本次拍卖所得税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3、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月18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变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账号:42001116208053023808,开户行联号:105521000158),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淘宝网查询,或拨打淘宝客服。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法院
监督电话:027-83053351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法院咨询电话:027-83386163,孙法官联 系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8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上一条: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33号、237号联发·九都府5栋1单元4层403室

下一条:武汉市硚口区古田路67-74号4楼1号(原41号24栋2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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