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新新七路299号30幢1104房
将于1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的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买人在参加竞拍前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纳。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和变卖须知。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22年第319期]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8日10时至2023年3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特别提醒:因变卖周期系由拍卖平台自动计算,本公告变卖竞价周期的设置以拍卖平台发布的变卖竞价周期为准。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0/07)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新新七路299号30幢1104房[不动产登记字号:17登记12378402,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09087号,建筑面积:154.98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26.03平方米,权利人:麦东清,规划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抵押状态:有抵押;使用期限:70年,1992年11月4日起;详细信息见附件产权查册表、询价报告;若房屋实测面积与查册面积不相符,以实际测量面积为主]起拍价:1455065元,保证金:145500元,增价幅度:7200元。本院对上述拍卖标的物以清场交付方式进行网络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及须知: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且需不受拍卖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
2、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含联合竞买),应当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
5、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核实后,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本院目前已委托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同时,由此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四、协助服务:
(一)咨询服务、看样服务:由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看样服务。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方式为周生:13631392243,有意看样者,请将姓名、拍卖标的名称及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上述手机号码进行预约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均接受咨询。
2、集中看样时间:2023年1月5日上午11时。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不能保证可进入内部看样。有意看样者,请提前拨打上述咨询电话进行预约登记,看样报名截至2023年1月3日下午17时。请看样者提前预约,按时到达,过时不候,本院不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因疫情期间,请带好口罩前往。如未有一人报名,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3、看样集中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永和新新七路299号30幢门口。
五、特别提示(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实物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若房屋实测面积与查册面积不相符,以实际测量面积为主)。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变卖标的物存在被人占用或有人居住使用情况,竞买人买受上述变卖标的后,不得擅自对居住人停水、停电或其他影响居住人基本生活条件的行为,买受人应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5、上述拍卖标的存在抵押登记记录。该标的有人使用,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承诺该标的物拍卖成交后15日内迁出房屋,欠费情况不详,请竞买人自行前往查询。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的钥匙。详细信息详见产权查册表,按现状拍卖。具体详情以标的现状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了解核实。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变卖规则: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报名需先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七、买受人缴纳全部变卖款项后,经法院审查,符合规定的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上述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八、变卖竞价前支付宝账户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若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若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到法院指定账户,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增城支行;本案案款到账账号:311091003533344058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1)粤0118执2195号;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九、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应于公开变卖五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网拍业务
咨询电话:1392400727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