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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被执行人杨健军名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七里桥路58号(御林皇府)36幢2单元2508号商品房一套
将于1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2.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公安”,涉及公安查封的房产,需要认真调查全部信息。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现状调查日期:2022年12月21日执行裁定案号(2022)桂0881执恢645号拍品名称贵港市港北区七里桥路58号(御林皇府)36幢2单元2508号商品房一套询价方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询价284978.9元拍品现状房屋状况不动产权证号桂(2017)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9213号房屋性质商品房使用年限2007年04月28日起2057年04月27日止证载建筑面积(㎡)57.11实际建筑面积(㎡)/房屋楼层25/29规划用途住宅土地状况不动产权证号/土地性质划拨使用年限/证载土地面积/实际用地面积附着物状况/规划用途/抵押状况/抵押权人/抵押期限/物业、水、电、燃气欠费情况不详钥匙无居住使用情况无租赁情况租约情况不详成交后法院提供的文件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瑕疵说明无钥匙无法提供室内看样,屋内装修情况及布局不详,是否有租赁不详;详细变更登记手续请自行前往桂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法院义务1.本拍卖标的物法院负责标的物的清场交付;2.被执行人及房屋使用人未在承诺期限内自行搬离或在公告履行期限届满后未自行搬离的,逾期法院负责清场交付,具体清场时间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拍品介绍
(一)标的介绍证件记载:【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7)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9213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57.11㎡,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9层(其中地上28层,地下1层),该房屋位于地上第25层。周边有贵港汽车西站、马草江生态公园、金色阳光幼儿园、南宁铁路局火车票代售点等公共设施。瑕疵:无钥匙无法提供室内看样,屋内装修情况及布局不详,是否有租赁不详。详细变更登记手续请自行前往贵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二)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2、限购、过户情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以及办理的实际情况等,请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变更登记的任何承诺。买受人全额支付拍卖成交款后,本院一并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买受人凭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及时办理拍卖标的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3、税费负担情况:所涉及的本次拍卖标的过户应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可能发生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应属被执行人承担部分买受人可向财产原权利人追偿。拍卖成交款不含本条涉及钱款。
4、户口情况: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6、竞买人资格问题,请竞买人自行确认符合竞买条件后参加竞拍,必要时可向不动产管理部门咨询。若因主体不适格发生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须由买受人负担。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竞 卖 须 知 参与竞买的竞买人请认真阅读以下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桂平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桂平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一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一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延时出价功能】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拍卖保证金】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九、【标的物审查】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成交价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桂0881执恢645号,开户银行: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32412010100059610-114021,注明(2022)桂0881执恢645号证金或尾款】,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桂平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辅助机构为广西龙建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677539919(李小姐),18178073386(黄小姐)。
十二、【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三、【标的物交付及过户】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法院不负责对标的物进行邮寄,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需要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在法院向相关部门出具法律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775-336171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75-3383359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一次) 本院定于2023年01月30日10:00至2023年01月3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桂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https://sf.taobao.com/0775/11,户名:桂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竞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及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登记在被执行人杨健军名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七里桥路58号(御林皇府)36幢2单元2508号商品房一套。 起拍价:199500元,保证金:19950元,增价幅度:997元。 证件记载:【不动产权证书号:桂(2017)贵港市不动产权第0009213号】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57.11㎡,规划用途为住宅。总层数为29层(其中地上28层,地下1层),该房屋位于地上第25层。周边有贵港汽车西站、马草江生态公园、金色阳光幼儿园、南宁铁路局火车票代售点等公共设施。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更改公告)瑕疵:无钥匙无法提供室内看样,屋内装修情况及布局不详,是否有租赁不详。详细变更登记手续请自行前往贵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送到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小组316室审查,电话0775-3383359。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标的物详情及看样请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龙建拍卖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桂平市鼎盛中央公园2#-层112号商铺,联系电话:18677539919(李小姐),18178073386(黄小姐)。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该辅助机构提供的拍卖辅助咨询服务为免费服务,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0775-3385766;投诉地址:桂平市郁江二桥西桥头南侧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六、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2、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按法律程序交接;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需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己完善和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自负;
4、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须确保符合国家限购政策的有关规定;
5、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6、拍卖标的的产权变更登记详情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
7、买受人自行在竞买前充分了解相应的风险和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8、如需强制交付,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等)先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扣除返还,如与拍卖无关的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
9、如标的物因政策、开发商、标的物违建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10、法院处置的房产不包括户籍登记,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11、买受人自领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完税产生滞纳金的,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12、无钥匙无法提供室内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对上述标的物有权属异议者,请于2023年01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案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2)桂0881执恢645号,开户银行: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32412010100059610-114021,注明(2022)桂0881执恢645号保证金或尾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18677539919、18178073386联系人:李小姐(广西龙建拍卖有限公司)法院咨询、
监督电话:0775-3385766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桂平市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21日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现状调查日期: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