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修江明珠26栋2单元702室
将于1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江西一键法拍 晏女士:手机:15825667079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标的物介绍财产所有权人:周**财产名称: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修江明珠26栋2单元7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9)修水县不动产权第0010358号不动产坐落: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修江明珠26栋2单元702室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周**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混建筑面积:140.97㎡分摊建筑面积:11.09㎡土地使用权面积:25.82㎡所在楼层:7层总楼层:7层是否有电梯:有租赁:/钥匙:/现状:无人居住,无人使用,简单装修,有抵押,仅拍卖不动产。以现场为准。瑕疵:2022年物业费1100元未缴纳,欠公用电梯5000元。抵押情况:已抵押(修水邮政储蓄银行最高额抵押50万元)查封情况:已查封议价:1000000元其他详细请见照片及附件,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凡参与竞买,既视为对本标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以本标的实物现状为准。
修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5日10时至2023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修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修水县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修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月2日17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修水县人民法院(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转让(变更或过户)所涉及的税费按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特别提醒: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本院将过户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完税凭证》等证明文件原件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不再结算,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经结算确认无误后,买受人代垫付费用将于结算后六十日内支付给买受人。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联系电话: 15825667079(江西一键法拍 晏女士)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4008222870
修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拍卖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修江明珠26栋2单元702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修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5日10时至2023年1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修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修水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修江明珠26栋2单元702室
二、起拍价:800000元,议价:10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加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修水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夫妻共同参与竞买,亦需向本院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21日9时起至2023年1月2日17时(上班时段)接受咨询、预约看样或集中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标的物信息以相关部门登记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瑕疵状况:2022年物业费1100元未缴纳,欠公用电梯5000元。无人居住,无人使用,简单装修,有抵押,仅拍卖不动产。以现场为准。已抵押,办理过户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对照拍卖标的公告详情、图片等进行标的确认,凡参与竞买,既视为对本标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拍卖成交确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变更相关的税费按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特别提醒: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中先行垫付,买受人应于本院将过户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之日起十日内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完税凭证》等证明文件原件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不再结算,卖方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经结算确认无误后,买受人代垫付费用将于结算后六十日内支付给买受人。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此次拍卖的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均可参加竞拍,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与竞买须知,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功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修水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修水支行,账号:79290078340000044611),特别提醒:竞买人逾期未缴余款,视为悔拍,没收保证金(法律另行规定的按规定处理)。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66.1744555.1998438769.1.X29vTs。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2小时内与本院联系。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联系电话: 15825667079(江西一键法拍 晏女士)
联系地址: 江西省修水县秀水大道7号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4008222870 修水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标的物介绍 财产所有权人:周**财产名称: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修江明珠26栋2单元7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号:赣(2019)修水县不动产权第0010358号不动产坐落:修水县义宁镇山谷大道修江明珠26栋2单元702室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周**房屋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市场化商品房房屋结构:混建筑面积:140.97㎡分摊建筑面积:11.09㎡土地使用权面积:25.82㎡所在楼层:7层总楼层:7层是否有电梯:有租赁:/钥匙:/现状:无人居住,无人使用,简单装修,有抵押,仅拍卖不动产。以现场为准。瑕疵:2022年物业费1100元未缴纳,欠公用电梯5000元。抵押情况:已抵押(修水邮政储蓄银行最高额抵押50万元)查封情况:已查封议价:1000000元其他详细请见照片及附件,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凡参与竞买,既视为对本标实物现状及瑕疵的确认,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以本标的实物现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