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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金银大厦1号楼1203室不动产(含室内部分附属物)

起拍价:

¥170.198万

将于1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江苏网易拍卖有限公司:手机:1301670766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43.14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70.198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65.2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须知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本次拍卖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竞买须知》由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而制定,竞买人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竞买人一旦报名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的全部条款。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参与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并已根据本院所调查的有关情况就拍卖标的已知的显性瑕疵及可能存在的隐性瑕疵作了必要的说明。本院和拍卖服务机构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 

四、本院和拍卖服务机构对拍卖标的数量、质量、完好性等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强烈建议竞买人在参拍前认真仔细地审察拍卖标的,亲临展示现场实地察看拍卖标的实物现状,调查拍卖标的是否存在瑕疵。竞买人未到现场看样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知晓并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的显性瑕疵及未知的隐性瑕疵。 

五、如本次拍卖的不动产可能在发证时发生实质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届时能否顺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不动产如需修缮、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拍卖成交的不动产现状及土地性质等不具备过户登记条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现状取得不动产后的产权登记事项,以及将来可能面临的不能获得拆除、拆迁、征收等相关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六、参拍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被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尾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本院账户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涉案专户;账号:623263610013765841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七、具备过户登记条件的拍卖成交标的,买受人结清拍卖成交尾款后,凭本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拍卖成交标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八、网络司法拍卖成交标的过户登记产生的国家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分担。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九、买受人必须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所涉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成交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相关欠费,以及未明确需交纳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买受人必须在交纳全部拍卖成交尾款后七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第二办公区签署《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于签署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由本院负责办理。逾期不向本院提出交付请求或不办理相关手续的,买受人必须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拍卖成交标的可能发生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责任。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交纳拍卖成交尾款视为悔拍,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悔拍人承担。悔拍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竞买保证金弥补差价。悔拍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悔拍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由本院强制执行。 

十二、拍卖成交后,如遇有在特定时间内拍卖成交标的确实无法交付的特殊情形,本院将如数退还竞买人支付的所有款项(不计利息)。拍卖款项退还后本次拍卖终结,由本院另行决定是否重新处置。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成交标的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拍卖成交标的提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负担。 

十四、竞买人必须自觉遵守竞买须知的各项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不得恶意串通出价应价。一经上述行为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网拍成功后,因解决安置、法律等争议,本院有权暂缓成交确认、移交或撤销网拍成交确认等,因此而超出原成交确认、交付时间及网拍不成交致使竞拍失去其他交易机会,系司法拍卖的法律风险,本院不承担该责任,由此并不发生拍卖款的扣减、国家赔偿等。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相关拍卖文书,竞买人必须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自动生成《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相关信息。 

十八、本次拍卖活动的咨询联系方式如下: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第一咨询电话:13016707660第二咨询电话:18762348000咨询邮箱:18936822080@139.com税务咨询:0523-88106090(姜堰税务二分局)本院监督电话:0523-88846710本院第二办公区:泰州市姜堰区公交总站向北约400米 

十九、本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因工作原因,可能会出现部分时段咨询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竞买人可在咨询邮箱留言。 

二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2日10时至2023年1月23日10时止(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523/09)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州市姜堰区金银大厦1号楼1203室不动产(含室内部分附属物)。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65.2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6.09㎡;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6)姜堰不动产权第0005783号。详情参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评估价:2431400元;起拍价:1701980元;竞买保证金2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拍卖变更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进行时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阿里司法拍卖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看样
(一)委托本院司法拍卖服务机构江苏网易拍卖有限公司承担拍卖标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咨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1月21日之间的工作日,咨询时间为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根据预约情况、看样人数和疫情防控措施,由该服务机构合理安排。
(二)拍卖辅助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关信息和答复的一切内容均不代表本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

四、竞买资格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的,均可报名交保参加竞买。
(二)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报名参加,不具备购房资格而报名参拍的法律后果自负。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必须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并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由本院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的,本院不予准许。
(三)本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网络拍卖平台及其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作出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均不得参加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四)竞买人如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并已开立淘宝账户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必须在竞价开始前的3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委托竞买手续,并由本院将委托代理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必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因未及时到本院办理委托竞买手续致本院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代理信息的,或者因提交的委托代理手续不齐全而导致委托代理不成立的,认定为“代理人”的自行竞买行为。

五、拍卖方式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出价且不低于起拍价时方可成交。

六、延时竞价竞价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竞价结束前五分钟有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自动顺延五分钟,依此类推。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记录时间为准。

七、现状拍卖按现场展示的拍卖标的实物现状拍卖,本院和拍卖服务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很有可能存在瑕疵,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调查情况表和网拍系统的描述、图片、模型、视频等可能不能涵盖所有细节,强烈建议竞买人在拍卖前仔细现场看样。不到现场看样的,视为接受拍卖标的全部现状,报名参拍的不利后果自负。如拍卖成交的不动产现状及土地性质等不具备过户登记条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现状取得不动产后的产权登记事项,以及将来可能面临的不能获得拆除、拆迁、征收等相关补偿的风险,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

八、过户登记
(一)具备过户登记条件的拍卖成交标的,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尾款后,凭本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登记部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二)对于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及办理时间周期等情况,请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拍卖标的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而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二次过户而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由竞买人自负,本院和拍卖服务机构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本院不再办理。
(三)拍卖成交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所涉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承担情况,请竞买人参拍前自行至相关单位查询。
(四)买受人必须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所涉相关费用自理。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等相关欠费,以及未明确需交纳的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拍卖房产成交后,买受人的户口迁入、原产权人的户口迁出等问题,由买受人根据本院披露的不动产权证信息自行查证处理。学区划分、户籍迁移、水电气过户等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

九、权属异议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五日前向本院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十、优先购买
(一)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依法享有优先权的人不申请优先权而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依法享有优先权的人申请优先权参加竞买的,必须于2023年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并录入网拍系统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二)本次拍卖事项已通过法定方式通知各方当事人;未送达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竞买保证
(一)参拍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竞买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被冻结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尾款必须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涉案专户;账号:623263610013765841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姜堰支行)。
(二)买受人逾期未交纳拍卖成交尾款视为悔拍,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悔拍人承担。悔拍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足够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竞买保证金弥补差价。悔拍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责令悔拍人补足差价。拒不补足差价的,由本院强制执行。
(三)因拍卖标的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或拍卖成交价可能相对较高的,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及成交尾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转账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在网拍系统自行查询。

十二、成交确认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会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相关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淘宝技术
咨询电话:400-822-2870第一咨询电话:13016707660第二咨询电话:18762348000咨询邮箱:18936822080@139.com税务咨询:0523-88106090(姜堰税务二分局)
本院监督电话:0523-88846710本院第二办公区:泰州市姜堰区公交总站向北约400米拍卖公告和竞买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因工作原因,可能会出现部分时段咨询电话无人接听的情况,竞买人可在咨询邮箱留言。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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