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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99号1栋15层4号房屋

起拍价:

¥130万

将于1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王法官:电话:027-834172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92.014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30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1.8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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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须知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99号1栋15层4号房屋的竞买须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1月0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01月0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27/05)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99号1栋15层4号房屋不动产权证号:鄂(2016)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16994号,建筑面积:131.83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所在楼层/总楼层 15/18,登薄时间:2016年10月08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类型:转移登记。贷款咨询、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湖北亿联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看样及贷款咨询服务咨询电话:18717128028 王经理。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亿联拍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与相邻的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区域连通使用,实际面积及范围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硚口区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及其家庭成员需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并承诺购房资格真实有效。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当日至领取拍卖成交裁定当日,应当持续具备购房资格并在领取成交裁定书之前提交具备购房资格证明的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院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拍卖的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的,需法院确认才能作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27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顺延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01月16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水厂路支行,账号:17016901040002256,缴款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1)鄂0104执4217号),并在缴清尾款10个工作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签署《网上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和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拍品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咨询相关单位。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在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咨询。贷款咨询电话:18717128028 王经理
法院咨询电话:027-83417277(王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27-8341738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竞拍公告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关于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99号1栋15层4号房屋的第一次拍卖公告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1月05日上午10时至2023年01月06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7/05)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199号1栋15层4号房屋 不动产权证号:鄂(2016)武汉市硚口不动产权第0016994号,建筑面积:131.83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所在楼层/总楼层15/18,登薄时间:2016年10月08日,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类型:转移登记。贷款咨询、看样服务:本拍品已委托湖北亿联拍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提供信息咨询、看样及贷款咨询服务咨询电话:18717128028王经理。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亿联拍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与相邻的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区域连通使用,实际面积及范围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评估价:1920147元;起拍价:13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竞买人及其家庭成员须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并承诺购房资格真实有效。若竞买成功后,经本院审查发现不具备购房资格的,本院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20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27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湖北亿联拍拍卖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委托湖北亿联拍拍卖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现场看样等工作,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暂不安排集中看样,如需看样请亲自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本拍品办证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咨询相关单位。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竞买人及其家庭成员需符合房产所在地购房资格,并承诺购房资格真实有效。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当日至领取拍卖成交裁定当日,应当持续具备购房资格并在领取成交裁定书之前提交具备购房资格证明的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的,本院将不予出具成交裁定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院并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拍卖的商铺有优先购买权人的,需法院确认才能作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27日17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01月16日17时前缴纳。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水厂路支行,账号:17016901040002256,缴款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2)鄂0104执4217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五、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在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咨询。贷款咨询电话:18717128028王经理
举报监督电话:027-83417382
法院咨询电话:027-83417277(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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