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天华南路11号万润嘉园7幢2单元1007室不动产
将于2月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电话1:400-6231597电话2:025-83529132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拍卖须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现状和一切已知、未知瑕疵。本院拍卖只包含产权登记面积,如该房屋存在原产权人私自搭建,拍卖成交后法院只按产权登记面积进行交付,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测绘图纸等恢复原状的,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于2023年2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市夫子庙支行,账号:6228400397486324962)。付清余款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地址:南京市光华路4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拍卖款收据,于签订确认书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过户手续。
十、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咨询电话: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025-83529132、400-6231597南京市秦淮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9109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5-83523122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委托法院咨询。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 VIP专线:4008222870司法网拍贷款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竞买人在拍卖公告发布后1周内自行与银行协商洽谈)紫金农商银行孝陵卫支行 吉经理 025-83203553/18951715735民生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沈经理 13851936039上海银行南京分行 宫经理 025-86896804/17712891607中国银行南京玄武支行 骆经理 15651695311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王经理 13605150917/18061776917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成经理 13770977331重要提示:该房产是否能够贷款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有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买受人按照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须知等材料上规定的时间自行凑款并交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应当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的相关条件要求,不具备购房资格、虚构购房资格参与竞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将在本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5/05,户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时间为:自2023年02月02日10时至2023年02月03日10时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京市浦口区天华南路11号万润嘉园7幢2单元1007室不动产(建筑面积83.40平方米)。起拍价:106万元,询价价格:151.2899万元,保证金:10万元,加价幅度:0.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资格或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预约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月16日9时起至2023年1月17日17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025-83529132。本拍品的拍卖信息仅发布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中确定的网拍平台,如发现有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人民法院名义,妨碍人民法院司法活动,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该中介、机构或个人采取相应法律措施。新冠疫情期间,有意向竞买人须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绿码进行现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拍卖只包含产权登记面积,如该房屋存在原产权人私自搭建,拍卖成交后法院只按产权登记面积进行交付,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照测绘图纸等恢复原状的,由买受人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国家及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税费,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房屋过户时,本院向房产局、国土局出具过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负责提供其他单据或凭证,包括与纳税相关的票据或单证。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拍卖房产是否受当地限购政策的限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后果自负,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
八、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用益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均可参加竞拍,但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上述三项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九、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醒:拍卖余款在2023年2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南京市夫子庙支行,账号:62284003974863249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十二、根据省高院633号文,竞拍人可通过投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司法拍卖竞拍履约保证保险》或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司法拍卖履约保证金》来替代缴纳保证金,由保险公司为竞拍人提供履约风险保障,按照保证金金额的1%缴纳保险费。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条款为准。投保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025-68185353、13305181555(魏)、18751420120(杨);太平洋财产保险:15951865065、025-86779053 (苏婕)。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南京金泽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025-83529132、400-6231597南京市秦淮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5-83529109 邮箱:njqhqrmfy@sina.com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5-83523122
联系地址:南京市光华路41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5-83522456淘宝拍卖会客服热线:400-822-2870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司法网拍贷款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竞买人在拍卖公告发布后1周内自行与银行协商洽谈)紫金农商银行孝陵卫支行 吉经理 025-83203553/18951715735民生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沈经理 13851936039上海银行南京分行 宫经理 025-86896804/17712891607中国银行南京玄武支行 骆经理 15651695311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王经理 13605150917/18061776917中国银行南京城南支行 成经理 13770977331重要提示:该房产是否能够贷款及竞买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及其他事宜,请有意向竞买人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如因买受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通过银行贷款审核,需要买受人按照法院发布的竞买公告、须知等材料上规定的时间自行凑款并交纳拍卖尾款,如不能按期缴纳,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