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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73号附1号海鹰大厦二期2405号的房产及其项下的附属设施

起拍价:

¥60.551456万

将于1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山东司辅:手机:1985316323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08.1276万

保证金:

¥12.1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0.551456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4.8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情况表(房产)拍品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73号附1号海鹰大厦二期2405号的房产及其项下的附属设施权力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房屋所有权证K032047拍品所有人李红梅拍品现状用途住宅不动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租赁情况有租赁钥匙不详配套情况水、电、齐全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1、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查封。
2、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
3、该标的物有出租。
4、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簿档案为准,现状拍卖;提供的文件1、《执行裁定书》-成交;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3月2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73号附1号海鹰大厦二期2405号的房产及其项下的附属设施。房屋所有权证号:K032047;建筑面积:134.87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人名称:李红梅;(特别说明:房屋总层数:35层;所在层数:24层;结构:3室1厅1厨1卫;三梯七户;简装;北向;有出租;水电齐全;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簿档案为准,现状拍卖;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开设淘宝账户)进行。双方须一同至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审核确认资格后方能进行委托。委托手续应于开拍的5个工作日前办理,以保证本院在2个工作日前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述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提交日期截止于开拍前三日内,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办理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权利和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竟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605514.56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竞价成功后的十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尾款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确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账号:37001666401050152613)。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变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变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变卖。重新拍卖、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变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相关变卖流程及贷款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电话:189853163233
法院咨询电话:0535-6859256  潘法官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变卖公告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关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73号附1号海鹰大厦二期2405号的房产及其项下的附属设施的变卖公告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3月29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173号附1号海鹰大厦二期2405号的房产及其项下的附属设施。房屋所有权证号:K032047;建筑面积:134.87平方米;用途:住宅;不动产性质:市场化商品房;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人名称:李红梅;(特别说明:房屋总层数:35层;所在层数:24层;结构:3室1厅1厨1卫;三梯七户;简装;北向;有出租;水电齐全;以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不动产登记簿档案为准,现状拍卖;可能存在物业费、水、电等费用拖欠,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起拍价:605514.56元  保证金:121000元  加价幅度:6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变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买价全款金额的变买预缴款,才能取得变买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买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照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特别提醒: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述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提交日期截止于开拍前三日内,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办理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权利和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竟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成功后的十日内缴纳,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22)鲁0602执恢398号变卖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账号:37001666401050152613,行号:105456000200)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相关变卖流程及贷款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电话:189853163233
法院咨询电话:0535-6859256  潘法官
联系地址: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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