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宜宾拍卖房 > 南溪拍卖房 >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1号车位

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1号车位

起拍价:

¥2.94万

将于1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1:18200138259电话2:028-85511018电话3:400-822287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4.2万

保证金:

¥0.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2.94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车库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表标的物名称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1号车位不动产权证号未办理产权人被执行人标的物现状权利来源司法拍卖权利限制情况有查封建筑面积29.01m²设计用途车位房屋结构框剪租赁情况无租赁基础情况标的物位于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该车位位于楼房负一层,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的承担范围,请各买受人自行了解。物业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买受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一、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起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4)进行公开拍卖活动,为规范司法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拍卖须知》,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3日以前提交,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标的物或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或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3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3000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县支行,账号:6228402467268195464),并在付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6号)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通过系统自动划扣至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用于充抵价款,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明确拒绝或逾期未支付全部成交价款(本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延期付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表示悔拍的,已交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如法院决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在本院规定的期间内提取标的物或者办理相关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对于在司法拍卖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本院将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竞价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临时决定暂停或者择日重新竞价,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831-3328110(本座机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物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18200138259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2022年12月26日

竞拍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
2)川1503执1288号 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831/04,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为登记在被执行人四川永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车位:序号拍卖标的物坐落建筑面积(m²)结构市场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竞价增幅(元)(及其整倍数)1 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号车位30.61框剪420002940030005002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0号车位28.37框剪420002940030005003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1号车位29.01框剪420002940030005004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2号车位27.11框剪420002940030005005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12号车位25.27框剪420002940030005006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14号车位29.38框剪42000294003000500注: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具体以实际查勘为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22)川1503执1288号执行案件的名义所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5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200138259(微信同号)亦可登录51助拍官网http://www.51zhupai.com/court/courtList/或关注“51助拍”微信公众号、下载助拍APP完成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特别提醒: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凭发票向本院申请退还,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权利。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内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九、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淘宝系统将对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2023年2月5日前付清(户名: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溪县支行,账号:6228402467268195464)。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并在交纳余款7日后携带付款凭证、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财务窗口开取票据后,到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15日后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看样、按揭、金融贷款等
咨询电话:18200138259(微信同号)
本院监督电话:0831-3328110 本院地址:宜宾市南溪区政通路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情况表

上一条: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74号车位

下一条:宜宾市南溪区南溪街道福临路300号(1號广场)-1-119号车位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