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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均溪镇兴业路11号1幢1705室

起拍价:

¥68.63736万

将于1月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大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法拍小温:手机:1885986920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市场价:

¥95.32956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68.63736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1.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大田县均溪镇兴业路11号1幢1705室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425执1357号所有权证号闽(2019)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1591号标的所有人章益珲、郑丽珍评估鉴定基准日日期2022年8月19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目前有人居住、尚未腾空租赁情况否落户情况/过户情况/钥匙无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产权面积为111.7平方米。土地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简装房屋户型/房屋楼层第17层/共32层房屋朝向/周边配套该位置位于距离大田县过景公路、靠近大田县实验第三小学、大田县君悦山小区、大田县东城御景小区、学校等生活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其他介绍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并自行负责办理过户手续。如有违章建筑,违章部分所需缴纳的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房屋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际看样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本次拍卖不包括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和设备标的物估值标的评估总价953295.67元费用总价以实际产生为准税费情况1、买方税费契税:印花税:交易费: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2、卖方税费印花税:交易费: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其他费用情况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变卖须知

网络司法变卖须知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1月05日10时至2023年03月0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大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 《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竟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 大田县均溪镇兴业路11号1幢1705室。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五日内向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 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686373.6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 ,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于竞价结束后15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大田农行岩中支行,账号(138752010400072840000015116),并到大田县人民法院(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3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开具变卖款收款收据,并联系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 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598-733266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18859869205,信诚法拍小温。过户、办证事宜由信诚法拍代为统一通知,联系电话:188598692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大田县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变卖公告

网络司法变卖公告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1月05日10时至2023年03月05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大田县均溪镇兴业路11号1幢1705室房产,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规模:建筑面积111.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起拍价: 686373.6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信诚法服”,联系电话:18859869205。(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信诚法服”安排)。看样方式:咨询看样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 -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 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谨慎参与竞拍,缴纳尾款前再次向本院确认标的物情况。

六、网上变卖不需要支付佣金。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买受人垫付。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竞价结束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大田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大田县农行岩中支行 账号:138752010400072840000015116)。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依照法释[2016] 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二、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院已委托信诚法服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信诚法服”,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98-733266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598-7223401法院
监督电话:0598-7332663
联系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30号。 大田县人民法院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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