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西安拍卖房 > 高陵拍卖房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镇泾渭南路21号颐和盛世(光明花园)25幢10204室房产

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镇泾渭南路21号颐和盛世(光明花园)25幢10204室房产

起拍价:

¥91.297万

将于1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清涧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苗法官:电话:0912-5263688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01.4412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91.297万

单价:

¥0.8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9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7.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询价报告.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清涧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4日10时起至2023年3月5日10时止(竞价周期和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sf.taobao.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备注:(司法拍卖(变卖)中的房产需遵循当地的限购政策;因各地政策会出现变化或特殊情况,请在竞拍前咨询当地房管中心或相关部门,并以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清涧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清涧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正式开变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变,不参加竞变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法院接受竞买人通过线下途径缴纳变卖预缴款报名请在标的开拍前提前联系本院。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工作时间)(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清涧县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
2、也可通过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缴纳变卖款时如有问题,请联系淘宝拍卖客服:400 822 287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本法院将从原买受人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竞拍。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拍卖前如存在欠缴税费应由被执行人支付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交易完成后持相关垫付凭证赴人民法院报销,人民法院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变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变,不得操纵、垄断竞变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有权在拍卖过程中,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六、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12-52125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辅
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流程咨询)苗法官:0912-5263688(办案人员)本案执行案号:(2022)陕0830执恢200号本案执行依据:(2021)陕0830民初771号淘宝拍卖咨询:400-822-2870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 清涧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变卖公告

重要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本院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告知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变卖公告清涧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4日10时起至2023年3月5日10时止(竞价周期和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 拍卖(变卖)标的物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镇泾渭南路21号颐和盛世(光明花园)25幢10204室标的所有人白浪浪询价日期2022年10月19日权证情况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高陵区不动产权第0017918号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17.9㎡套内面积:102.5㎡规划用途:住宅楼层:2层(所在层)、12层(总层数)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有抵押:有一、变卖标的: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镇泾渭南路21号颐和盛世(光明花园)25幢10204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高陵区不动产权第0017918号),所有人为白浪浪。财产详情请自行下载已上传的询价报告附件。(其他说明:该房产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有抵押,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核算为准,敬请买受人知悉。)(备注: 公告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房管部门实际测量登记为准。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权属瑕疵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详询本院。)起拍价:91.297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9100元。温馨提醒:拍卖财产所涉及的税费等其他费用请竞拍前自行咨询当地税收部门并以其政策为准。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具备相关购买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敬请知悉。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变卖开始前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公共维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调查详情并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拍卖标的拍卖前如存在欠缴税费应由被执行人支付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交易完成后持相关垫付凭证赴人民法院报销,人民法院在拍卖成交款中优先扣除上述费用。备注:司法拍卖(变卖)中的房产需遵循当地的限购政策;因各地政策会出现变化或特殊情况,请在竞拍前咨询当地房管中心或相关部门,并以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请以系统显示为准。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本院在未向买受人送达产权登记或变更登记裁定书以及财产未实际交付前,因其他情况变化,本院有权撤销此次拍卖,并通过买受人网络预留信息通知买受人在指定期限内领取保证金及已缴纳尾款,逾期未领取造成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清涧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陕西清涧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一案一账户:2800080000090270004512银行联号: 4028072031252、也可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支付宝账户-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12-521259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拍辅
咨询电话:400-611-5155(拍卖流程咨询)苗法官:0912-5263688(办案人员)本案执行案号:(2022)陕0830执恢200号本案执行依据:(2021)陕0830民初771号淘宝拍卖咨询:400-822-2870温馨提示:因承办法官工作繁忙,可能无法随时接听咨询电话,请仔细阅读公告和须知,标的物情况一切以实物为准,敬请谅解! 清涧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标的详情



一、变卖标的:西安市高陵区泾渭镇泾渭南路21号颐和盛世(光明花园)25幢10204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陕(2021)高陵区不动产权第0017918号),所有人为白浪浪。财产详情请自行下载已上传的询价报告附件。(其他说明:该房产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陵区支行有抵押,具体金额以银行实际核算为准,敬请买受人知悉。)(备注: 公告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供参考,请以当地房管部门实际测量登记为准。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权属瑕疵保证。有意向的竞买人,详询本院。)
相关附件:

询价报告.pdf

上一条: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27号宫园壹号3幢21504室房产

下一条:位于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1号1幢31803室的房地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