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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大道109号1幢2-7-2号房屋及家私家电

起拍价:

¥82.7624万

将于12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电话:400-887702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47.79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82.762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5.2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评估报告.docx执行依据.docx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用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对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大道109号1幢2-7-2号房屋及家私家电。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为规范司法变卖行为,维护变卖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变卖须知》,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变卖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若标的物变卖价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司法变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临时决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 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电话:400-8877023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十五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30日1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变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2;用户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大道109号1幢2-7-2号房屋及家私家电。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物产权证号为201房地证2006字第15796号。标的物房屋建筑面积195.23㎡,套内面积179.05㎡。据证载本次拍卖对象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2年4月28日,房屋结构为钢混合结构。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目前使用状况:空置。 注:本次拍卖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部分,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动产(详见评估报告)。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本院执行中了解到,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对此,本院提醒如下: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您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评估价:1477900元;变卖价:827624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本次变卖是以本院(2022)渝0108执4062号为依据,在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现对以上无法通知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联系电话:400-8877-023或登录www.gp023.com自助预约,或关注“公拍平台”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变卖方式:
(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变卖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变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变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六)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标的物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买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付清(开户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坪支行;账号:9558853100010658064)。

七、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

八、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公拍网络科技重庆有限公司电话:400-8877023本院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8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十五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龙寿路724-5-4房屋

下一条: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锦大道554号6幢2-7-2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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