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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长寿区桃花大道44号2幢2-3-1

起拍价:

¥16.8万

将于1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电话:400-833677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30万

保证金:

¥1.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16.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66.7㎡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裁定书.docx户室详情复印件.docx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9日10时至2023年3月10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变卖标的物:重庆市长寿区桃花大道44号2幢2-3-1,现就有关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四)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变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八)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标的物是否存在限购条件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核实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风险。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168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若涉及标的物内部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观音桥鲁能星城支行;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023-6767354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9日10时至2023年3月10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标的:重庆市长寿区桃花大道44号2幢2-3-1根据户室详细情况复印件载明:渝(2018)长寿区不动产权第000559222号;建筑面积:66.70平方米,套内面积58.05平方米;房屋用途:成套住宅。(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该标的具体情况详见相关附件。(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1.该标的有查封、抵押。2.该标的已装修,现被执行人使用。3.该标的为楼梯房。4.该标的采光、户型等房屋内部及周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5.本次拍卖范围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包含室内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包括但不限于门窗、窗帘盒、灯具、开关面板、中央空调、地砖、墙砖、墙纸、马桶、吊顶、橱柜、烟灶机、水龙头、台盆、热水器、客厅的装饰墙、隔断及相关隐蔽工程设施设备等,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6.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7.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处置参考价:300000元,起拍价:168000元,保证金:17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光大佳拍公司安排);看样预约: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336773或登录www.gdjiapai.com预约,或关注“光大佳拍”微信公众号预约。

四、竞价规则:1.本次变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变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3.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1.变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买人缴纳变卖价全款(含保证金)后可取得竞买资格(申请执行人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变卖成交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未成交或者变卖中止暂缓撤回的,竞买人缴纳的款项将退回原缴款账户(不计利息)。变卖有溢价的,买受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观音桥鲁能星城支行;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
2、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变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变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1.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2. 欠费情况:无专业物管;水、电、气费等欠费情况不详,具体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实际欠费为准。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7天经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6.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7.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1.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2.变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现状进行交付,交付时间较长。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公司:重庆光大佳拍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336773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标的物交付联系人赵老师、邢老师电话:67590110重庆市江北区人民
法院咨询电话:023-67718358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23-67590110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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