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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汽车一队小区1号楼4单元302房产

起拍价:

¥52.5725万

将于1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禹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禹城法院技术室:电话:0534-827887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61.8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2.5725万

单价:

¥0.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5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0㎡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王艳评估报告.pdf执行裁定书.pdf

竞买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禹城市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提交网络平台。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月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方得以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29日18时前缴纳,并在2023年1月29日18时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禹城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法院指定账户户  名:禹城市人民法院账  号:1578510104001952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城市支行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承办法官咨询:0534-8278828法院咨询: 0534-827887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竞拍公告



一、时间:2023年1月16日10时—17日10时(延时除外)

二、拍卖平台:淘宝网

三、标的:禹城市汽车一队小区1号楼4单元302房产,房屋建筑126.01㎡,总层数6层,所在3层,建于2009年。 (具体信息详见评估报告)

四、拍卖方式: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起拍价525725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2000元,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成交。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有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院可安排查看标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保证。竞买者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该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及有购买意愿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3年1月1日前向本院书面提出。

八、竞买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因竞买人未提交法院确认致使成交人信息有误的竞买人自行承担。

九、本案当事人及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

十、保证金:
1、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得者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付价款。
2、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可不予交纳保证金,但须全额交纳拍卖价款。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余款2023年1月29日前交纳。

十二、拍卖须知已同期发布在淘宝网。承办法官咨询:0534-8278828法院咨询:0534-827887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标的详情

禹城市汽车一队小区1号楼4单元302房产,房屋建筑126.01㎡,总层数6层,所在3层,建于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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