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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吴家山东吴大道1217号10栋/单元4层402号(嘉禾园小区)

起拍价:

¥105.5万

将于1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027-8338317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31.886067万

保证金:

¥2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05.5万

单价:

¥1.0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0.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工行.pdf京东.pdf淘宝.pdf

竞买须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规定》要求,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不得申请参与竞拍,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拍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拍卖须知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1日10时至2023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7/12机构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22日前将尾款支付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于十五日内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竞买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次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    2、如本次拍卖所得税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027-8323389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27-83383171,刘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6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1日10时至2023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27/1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武汉市吴家山东吴大道1217号10栋/单元4层402号(嘉禾园小区),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0.58㎡ 房产证号:鄂(2018)武汉市东西湖不动产权第0009576号。起拍价:1055000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908627763,乐先生。房屋现场看样由法院统一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本标的物现状:被执行人自住。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被执行人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联系电话:027-83893171,刘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权证过户(登记)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可能包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增值税、契税、所得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其他税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竞买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次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    2、如本次拍卖所得税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九、拍卖余款在2023年1月2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江岸支行;账号:42001116208053023808;开户行联号:10552100015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7-83893171,刘法官    
监督电话:027-83233898/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监察室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6日

标的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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