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5-6号不动产
将于1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刘法官:电话:0719-8105775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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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卖 须 知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9日10时至2023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9/01)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须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3年1月16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十堰市三堰支行,账号:6232637600101157643),并在2023年1月23日16时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署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90日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接收)提取拍卖标的物。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719-8105809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19-8105775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2月6日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7-8号、1-8-8号、1-9-2号、1-9-4号、1-9-8号、1-11-7号、1-11-8号、1-13-6号、1-13-7号、1-14-8号、1-15-2号、1-15-5号、1-15-6号、1-15-7号、1-16-2号、1-16-5号、1-19-2号、1-19-6号、1-19-7号、1-20-6号、1-21-6号、1-22-5号、1-22-8号、1-24-5号、1-24-6号、1-24-7号、1-25-6号、1-25-7号、1-26-5号、1-26-8号、1-27-8号、1-28-4号、1-28-6号、1-29-2号、1-29-4号、1-29-8号、1-30-1号、1-30-2号、1-30-5号、1-30-6号、1-31-2号、1-31-3号、1-31-4号、1-31-5号、1-31-6号共45套房产的拍卖公告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9日10时至2023年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9/01),户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标的物
1、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7-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52800元;起拍价:552800元;保证金:55280元;加价幅度:2764元。标的物
2、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8-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52800元;起拍价:552800元;保证金:55280元;加价幅度:2764元。标的物
3、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9-2号房产,建筑面积94.62平方米,评估价格:592200元;起拍价:592200元;保证金:59220元;加价幅度:2961元。标的物
4、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9-4号房产,建筑面积99.99平方米,评估价格:638300元;起拍价:638300元;保证金:63830元;加价幅度:3191.5元。标的物
5、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9-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52800元;起拍价:552800元;保证金:55280元;加价幅度:2764元。标的物
6、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1-7号房产,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评估价格:594200元;起拍价:594200元;保证金:59420元;加价幅度:2971元。标的物
7、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1-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63800元;起拍价:563800元;保证金:56380元;加价幅度:2819元。标的物
8、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3-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76200元;起拍价:576200元;保证金:57620元;加价幅度:2881元。标的物
9、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3-7号房产,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评估价格:594200元;起拍价:594200元;保证金:59420元;加价幅度:2971元。标的物
10、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4-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63800元;起拍价:563800元;保证金:56380元;加价幅度:2819元。标的物11、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5-2号房产,建筑面积94.62平方米,评估价格:604100元;起拍价:604100元;保证金:60410元;加价幅度:3020.5元。标的物12、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5-5号房产,建筑面积84.86平方米,评估价格:552600元;起拍价:552600元;保证金:55260元;加价幅度:2763元。标的物13、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5-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76200元;起拍价:576200元;保证金:57620元;加价幅度:2881元。标的物14、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5-7号房产,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评估价格:594200元;起拍价:594200元;保证金:59420元;加价幅度:2971元。标的物15、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6-2号房产,建筑面积94.62平方米,评估价格:604100元;起拍价:604100元;保证金:60410元;加价幅度:3020.5元。标的物16、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6-5号房产,建筑面积84.86平方米,评估价格:552600元;起拍价:552600元;保证金:55260元;加价幅度:2763元。标的物17、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9-2号房产,建筑面积94.62平方米,评估价格:604100元;起拍价:604100元;保证金:60410元;加价幅度:3020.5元。标的物18、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9-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76200元;起拍价:576200元;保证金:57620元;加价幅度:2881元。标的物19、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19-7号房产,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评估价格:594200元;起拍价:594200元;保证金:59420元;加价幅度:2971元。标的物20、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0-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76200元;起拍价:576200元;保证金:57620元;加价幅度:2881元。标的物21、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1-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87500元;起拍价:587500元;保证金:58750元;加价幅度:2937.5元。标的物22、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2-5号房产,建筑面积84.86平方米,评估价格:563500元;起拍价:563500元;保证金:56350元;加价幅度:2817.5元。标的物23、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2-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74900元;起拍价:574900元;保证金:57490元;加价幅度:2874.5元。标的物24、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4-5号房产,建筑面积84.86平方米,评估价格:563500元;起拍价:563500元;保证金:56350元;加价幅度:2817.5元。标的物25、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4-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87500元;起拍价:587500元;保证金:58750元;加价幅度:2937.5元。标的物26、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4-7号房产,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评估价格:605800元;起拍价:605800元;保证金:60580元;加价幅度:3029元。标的物27、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5-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87500元;起拍价:587500元;保证金:58750元;加价幅度:2937.5元。标的物28、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5-7号房产,建筑面积91.24平方米,评估价格:605800元;起拍价:605800元;保证金:60580元;加价幅度:3029元。标的物29、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6-5号房产,建筑面积84.86平方米,评估价格:563500元;起拍价:563500元;保证金:56350元;加价幅度:2817.5元。标的物30、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6-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74900元;起拍价:574900元;保证金:57490元;加价幅度:2874.5元。标的物31、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7-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74900元;起拍价:574900元;保证金:57490元;加价幅度:2874.5元。标的物32、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8-4号房产,建筑面积99.99平方米,评估价格:663900元;起拍价:663900元;保证金:66390元;加价幅度:3319.5元。标的物33、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8-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87500元;起拍价:587500元;保证金:58750元;加价幅度:2937.5元。标的物34、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9-2号房产,建筑面积94.62平方米,评估价格:615900元;起拍价:615900元;保证金:61590元;加价幅度:3079.5元。标的物35、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9-4号房产,建筑面积99.99平方米,评估价格:663900元;起拍价:663900元;保证金:66390元;加价幅度:3319.5元。标的物36、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9-8号房产,建筑面积88.32平方米,评估价格:574900元;起拍价:574900元;保证金:57490元;加价幅度:2874.5元。标的物37、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0-1号房产,建筑面积113.16平方米,评估价格:736600元;起拍价:73660元;保证金:73660元;加价幅度:3683元。标的物38、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0-2号房产,建筑面积94.62平方米,评估价格:615900元;起拍价:615900元;保证金:61590元;加价幅度:3079.5元。标的物39、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0-5号房产,建筑面积84.86平方米,评估价格:563500元;起拍价:563500元;保证金:56350元;加价幅度:2817.5元。标的物40、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0-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87500元;起拍价:587500元;保证金:58750元;加价幅度:2937.5元。标的物41、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1-2号房产,建筑面积94.62平方米,评估价格:615900元;起拍价:615900元;保证金:61590元;加价幅度:3079.5元。标的物42、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1-3号房产,建筑面积98.94平方米,评估价格:644000元;起拍价:644000元;保证金:64400元;加价幅度:3220元。标的物43、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1-4号房产,建筑面积99.99平方米,评估价格:663900元;起拍价:663900元;保证金:66390元;加价幅度:3319.5元。标的物44、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1-5号房产,建筑面积84.86平方米,评估价格:563500元;起拍价:563500元;保证金:56350元;加价幅度:2817.5元。标的物45、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31-6号房产,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评估价格:587500元;起拍价:587500元;保证金:58750元;加价幅度:2937.5元。注意:上述房产暂未办理产权手续。上述房产分开拍卖,请有意者进入各自拍卖页面参加。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3年1月4日17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违章等处理由买卖双方依法缴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十堰市三堰支行,账号:62326376001011576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参照自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的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0719-8105775(刘法官)法院
监督电话:0719-8105809(陆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浙江路66号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12月6日
不动产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公园路91号1幢1-25-6号,建筑面积88.48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