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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无棣县盛世清华园9#楼3-1302室房产及94#储藏室、附属128号地下车位

起拍价:

¥70万

将于1月1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无棣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周杨:电话1:16678226291电话2:0543-701863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70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0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79.3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品名称无棣县盛世清华园9#楼3-1302室房产及94#储藏室、附属128号车位权利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人牛宝忠、甄丙芹拍品现状有无抵押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支行优先购买情况无权利限制情况被法院查封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不动产介绍—套内面积:79.34平方米,分摊面积:18.95平方米,储藏室94#:20.68平方米,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房屋竣工时间:2013年,总层数:20层,房屋所在层:13层。房产及94#储藏室具备办证条件,128号地下车位不具备办证条件,意向购买者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小区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2.标的物内尚有当事人的家具、床铺、空调等日常生活用品、器具,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且彻底清空需要法定时间;3.本院不承担涉案房产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日常费用,请相关竞买人自行核实欠缴的费用;4.标的物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对于法院调查过程中未能尽知的权利及实物瑕疵,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及质量保证责任;5.本次拍卖起拍价为双方议价产生,对于房屋实际情况可与当事人联系实地查看。

竞买须知

竞拍须知无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2日10时至2023年1月13日10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山东省无棣县海丰十三路以南、棣州二路以东盛世清华园9#楼3-1302室房产及94#储藏室、附属128号地下车位。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财产外观、质量问题、结构、数量、质量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19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3年1月19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无棣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存放费、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43-7018635;1667822629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无棣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无棣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2日10时至2023年1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进行公开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省无棣县海丰十三路以南、棣州二路以东盛世清华园9#楼3-1302室房产及94#储藏室、附属128号地下车位。  起拍价:700 000元,保证金:50 000元,增价幅度:7 000元。  标的物说明:该次拍卖的不动产包括9#楼3-1302室房产及94#储藏室、附属128号地下车位,经向被执行人及相关部门询问,9#楼3-1302室房产及94#储藏室具备办证条件,附属128号地下车位不具备办证条件,意向购买者请自行向被执行人、小区物业及相关部门等了解情况,法院调查过程中未能尽知的权利及实物瑕疵,法院不承担任何瑕疵及质量保证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咨询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暂时不组织统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确定相关权利。拍卖财产移交、存放费等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承担。具体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向相关单位咨询。本次拍卖过程,本院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拍,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递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法院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月19日前缴纳,并向本院递交缴款凭证。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无棣县人民法院;开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棣县支行;账号:15724901040026266),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案号[(2022)鲁1623执恢200号]拍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已经通知,已知的抵押人、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咨询电话:0543-7018635;16678226291(周法官) 
监督电话:0543-7018650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无棣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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