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宿迁拍卖房 > 沭阳拍卖房 >沭阳县清华园11幢2单元102室房屋

沭阳县清华园11幢2单元102室房屋

起拍价:

¥90.1674万

将于1月9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沭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527-83519331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28.8105万

保证金:

¥18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90.1674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6.12㎡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9月12日《关于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事宜的通知》,江苏省各级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成交的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及补交差价相关问题处理,统一如下: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定于2023年01月09日10时至2023年0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27/03,户名: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2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沭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及其近亲属;2.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4.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咨询确认,对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如为带租拍卖,拍卖成交后不做现场交付,执行裁定书送达时即视为已交付买受人,买受人自行与承租人处理租赁事宜。

九、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房屋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面积差异、结构调整、质量问题、固定装修损坏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标的内如已有户口,买受人无法迁入户口,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解决。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沭阳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北京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5102984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案号(2022)苏1322执恢667号拍卖款,并在成交之日起20日内(凭付款凭证原件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江苏省沭阳县义乌路派出所西侧)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等手续,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一百八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依法不能交付的情形除外)。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后重新拍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须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527-83519331、400-6229586
监督电话:0527—83519168 沭阳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六日

竞拍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沭阳县清华园11幢2单元102室房屋的拍卖公告(第一次拍卖)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1月09日10时至2023年0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527/03,户名: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沭阳县清华园11幢2单元102室房屋 起拍价:90.1674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9000元。产权证号:苏(2018)沭阳县不动产权第0019096号,建筑面积:96.12㎡ ,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特别提醒:
1、税费需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各自承担;
2、被执行人承诺在涉案房屋成交后10日内搬离,若逾期未搬离,买受人需等待我院强制交付;
3、已被抵押。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需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两个工作日前向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醒:(详见标的物介绍)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须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须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所得税、营业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权证费、过户手续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排污、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其它费用,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被执行人承担外,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特别说明:买受人自收到本院送达的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起十五个工作日之内需将垫付的税费票据交至本院,逾期未提交后果自负。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在标的开拍两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1.沭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及其近亲属;2.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3.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4.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建议通过银行付款)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沭阳县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北京路支行,账号623263610015102984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中注明本案案号(2022)苏1322执恢667号拍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法院负责办理标的物他项权证的解除等手续,在拍卖款项交付法院后一百八十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物的交付手续。相关当事人或案外人员提出异议或异议致诉,则依相关法律规定对异议时间予以扣除。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法院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十

一、在司法拍卖中,因部分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需办理委托(包含直系亲属之间的委托、公司委托企业法人等)的竞买人必须在标的开拍一个工作日前将委托手续交至法院,交接委托材料时本院会提供执行局盖印的交接单,如无交接单的视为未向法院提供委托手续,本院不予认可。同时因系统限制暂不支持多人委托一人的情况,请竞买人注意。本院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27-83519331法院举报电话:0527-83519331。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注:本次拍品申请“拍卖贷" ,请有意者与下列银行联系,能否贷款与本院无关,请自行咨询银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沭阳支行咨询电话:18005242695人保财险公司:范道凯13951291189(期间担保咨询)太平洋保险:杨军 13585278998(期间担保咨询)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及相应贷款金额由承贷银行审核。因审核需时,请申请人务必于标的物开拍前15日联系银行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工作,尽可能在开拍前完成审核工作,如果拍卖成交后因申请人审核滞后的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依照《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的相关约定追究逾期付款的责任(详见第十条)。联系人: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527-83519331法院
监督电话:0527—835191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沭阳县开发区义乌路西侧)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标的详情

咨询、展示看样的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排),
联系电话:0527-83519331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27-83519331

上一条:宿迁市宿豫区盛世家园34幢1205室不动产

下一条:沭阳县西城馥邦24-805室房屋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