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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洲区阳逻升阳新力金沙湾项目一期2栋/单元30层1号房

起拍价:

¥78.95万

将于12月27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电话:027-8692027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78.95万

保证金:

¥7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78.95万

单价:

¥0.7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9.05㎡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属性流转方式:出售物业类型:住宅用房小区名称:新力金沙湾朝向:南北户型:三居室二厅二卫建筑面积:109.05平方米房屋用途:普通住宅总楼层:33房源类型:新房装修程度:精装修标的物详情描述标的物介绍标的名称新洲区阳逻升阳新力金沙湾项目一期(商业和居住)2栋/单元30层1号房地产权证情况合同编号新180322647标的现状实测建筑面积109.05平方米预测建筑面积109.36平方米房屋结构钢混结构房屋用途住宅电梯有总层/所在楼层33/30土地取得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期限起至2079-12-31装修程度精装修(实物以现状为准)修建年代约2020年占有使用现状暂空置(实物以现状为准)权利限制情况查封情况有查封(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查封)抵押情况无抵押优先购买权人暂时无人申报标的物税费情况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瑕疵说明房屋为暂空置(实物以现状为准),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特别说明标的物坐落于:估价对象所在项目东邻其它用地,南临汉施大道,西临平江大道,北邻其它用地,请有意者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权利和限制情况有查封查封详情: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查封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将于2022年12月27日10时至2022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验收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办理权属转移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税款和费用请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四、特别提示: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节假日除外)向我局提交合法有效的委托材料。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二人及二人以上合伙参加竞买的应委托代理人或确定参加竞拍人,并在开拍前三日(节假日除外)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以参与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买受人。

五、本拍卖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的,若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三日(节假日除外)向我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我局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共有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需将尾款通过淘宝订单线上支付。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我局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特别注意: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平台软件服务费后转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尾款、拍卖服务费(系统成交价金额的2%)、平台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请在竞拍成功后七个自然日内完成缴纳,详细情况请咨询我局。并在缴纳全款后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人民路52号)签署《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领取办理过户交接手续的《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拍卖(变卖)商品货物或其他清单》、《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以及《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

十二、买受人付清全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逾期不交接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在我局领取文书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买受人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我局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我局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肖经理1334988808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电话:027-86920277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人民路52号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将于2022年12月27日10时至2022年12月2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平台上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洲区阳逻升阳新力金沙湾项目一期(商业和居 住)2 栋/单元 30 层 1 号房地产,合同编号:新180322647;实测建筑面积为:109.05平方米,租赁情况:无;评估总价: RMB78.95 万元(包括房屋二次装修的价值、但不包括可移动的存货、电器等动产的价值),起拍价:78.95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7000元

二、有关拍卖财产情况的说明:
1、房屋和土地按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我局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该标的为抵税资产。本套房屋的竞卖为税务行政强制执行拍卖,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我局提交委托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拍卖标的如有优先购买权人的,若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日(节假日除外)向我局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我局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17时止接受咨询,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肖经理13349888086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我局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本公告提供的标的现场图片、视频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一切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责任自负。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到拍卖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领取《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拍卖(变卖)商品货物或其他清单》、《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以及《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买受人带着相关完税凭证、身份证明等申请材料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涉及的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权属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以及水、电、气、取暖费、网络费用、物业费、管理费等相关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7日10:00前向我局提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指定账户。特别注意: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平台软件服务费后转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十一、竞价成功后,拍卖尾款、佣金(系统成交价金额的2%)、平台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请在竞拍成功后七个自然日内完成缴纳(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相关费用的,平台将冻结竞拍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相关费用订单的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价款及佣金,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首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买受人需要在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后,方可移交拍卖标的。本次拍卖活动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

十三、抵税财物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2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发布的竞买须知。标的物详情
咨询电话:肖经理1334988808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电话:027-86920277
联系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人民路52号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属性 流转方式: 出售 物业类型: 住宅用房 小区名称: 新力金沙湾 朝向: 南北 户型: 三居室二厅二卫 建筑面积: 109.05 平方米 房屋用途: 普通住宅 总楼层: 33 房源类型: 新房 装修程度: 精装修 标的物详情描述  标的物介绍                                                                                                              权利和限制情况 有查封 查封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新洲区税务局查封

上一条: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以北硚口路西侧星汇云锦(硚口金三角项目B地块)9栋1单元33层2室

下一条: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66号新澳城市印象(1号楼)2单元15层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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