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镇原县平泉镇中街12号1幢3层7-11号
将于12月2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强法官:电话1:13830002653电话2:0943-8548521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兰州博纳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兰博评字2022第9026号估价报告]住宅/商业类标的情况调查表标的名称庆阳市镇原县平泉镇中街12号1幢3层7-11号权证情况执行裁定书(2021)甘0402执恢332号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私字第0016-18-08号土地权证号以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为准标的所有人马*价值时点2022年5月18日标的现状土地性质住宅用房土地用途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25.56平方米权利限制查封白银区人民法院查封可提供文件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标的物介绍
1、庆阳市镇原县平泉镇中街12号1幢3层7-11号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私字第0016-18-08号,建筑面积125.56平方米,约建于1991年,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所在楼层第三层(共3层),东西朝向,利用现状为住宅使用,内部装修:地面部分铺设瓷砖,部分木地板,墙面刷白,顶部木质复合组装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瓷砖,墙面瓷砖到顶,顶部PVC集成吊顶,水、电、䁔公用设施齐全。本次拍卖全程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除拍卖公告中载明的司法辅助拍卖公司外,本院未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或网站对本次拍卖进行宣传或提供服务,任何以欺骗、诱导手段向竟买人收取调查费、服务费的行为均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评估值评估价395400元
竞拍须知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白银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https://sf.taobao.com/0943/01,户名: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庆阳市镇原县平泉镇中街12号1幢3层7-11号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私字第0016-18-08号,建筑面积125.56平方米,约建于1991年,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所在楼层第三层(共3层),东西朝向,利用现状为住宅使用,内部装修:地面部分铺设瓷砖,部分木地板,墙面刷白,顶部木质复合组装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瓷砖,墙面瓷砖到顶,顶部PVC集成吊顶,水、电、�2�1公用设施齐全。重要提示: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前往当地房产部门了解拍卖标地过户相关政策及所在地限购政策,符合限购条件的方可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需向法院提交符合限购资格可以购买的承诺书,如事先未了解或无法提供承诺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悔拍房产、土地、车辆等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白银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白银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2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2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3年1月3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白银区人民法院(地址:白银区天津路13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区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122706866236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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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自行办理水、电、暖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943-82695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强法官0943-8548521司法辅助拍卖公司电话:董女士1383000265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32号。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庆阳市镇原县平泉镇中街12号1幢3层7-11号住宅用房的公告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白银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https://sf.taobao.com/0943/01,户名: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庆阳市镇原县平泉镇中街12号1幢3层7-11号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号:镇房权证私字第0016-18-08号,建筑面积125.56平方米,约建于1991年,建筑结构为砖混结构,所在楼层第三层(共3层),东西朝向,利用现状为住宅使用,内部装修:地面部分铺设瓷砖,部分木地板,墙面刷白,顶部木质复合组装吊顶,厨房、卫生间地面铺设瓷砖,墙面瓷砖到顶,顶部PVC集成吊顶,水、电、�2�1公用设施齐全。起拍价:221424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本次拍卖全程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除拍卖公告中载明的司法辅助拍卖公司外,本院未委托其它任何中介机构或网站对本次拍卖进行宣传或提供服务,任何以欺骗、诱导手段向竟买人收取调查费、服务费的行为均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重要提示:竞买人竞买前自行前往当地房产部门了解拍卖标地过户相关政策及所在地限购政策,符合限购条件的方可参与竞拍,竞拍成功后需向法院提交符合限购资格可以购买的承诺书,如事先未了解或无法提供承诺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不能过户、悔拍房产、土地、车辆等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月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区支行营业室,账号:6228401227068662365)。
2、支付宝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943-826950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强法官0943-8548521
淘宝技术咨询:40-822-2870司法辅助拍卖公司电话:董女士13830002653
联系地址: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32号。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兰州博纳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兰博评字2022第9026号估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