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金平所有的坐落在金溪县秀谷镇金抚路开发区(象山公园对面)的房产
将于1月1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拍品名称金溪县秀谷镇金抚路(象山公园对面)拍品情况面积409.8平方米,违章搭建:36平方米所在层/总层数1-4/4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赣1027执恢240号房屋产权证号金房权证2001秀谷字第7300301号标的所有人毛金平标的现状土地性质/房屋性质商住土地用途/房屋用途商住用地钥匙/竣工时间/优先购买权金溪邮政银行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金溪县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有抵押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网络询价报告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须知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金溪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4/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951.oX4htT,户名:金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于2023年1月6日上午10时统一看样。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三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0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0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款项后凭本院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产权转移手续。在办理产权转移过程中所发生(含拍卖前、后)的所有一切税款(含原欠税)、税费、费用及可能存在的出让金、卫生、水电等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等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二、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三、标的物公示中的面积、用途和性质是以现有权证显示而定,最终确权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拍卖人不承担产权过户因测绘调整可能产生的面积差异所引起的责任和其他责任。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节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竞买公告 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月10日10时至2023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金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794/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951.oX4htT,户名:金溪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毛金平所有的坐落在金溪县秀谷镇金抚路开发区(象山公园对面)的房产【不动产权证书号:金2001秀谷7300301号,建筑面积:409.8平方米】,该房屋一共四层,一层为店面,已出租给金溪邮政银行,租期自2018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目前租金以交至2022年3月31日。一年一交,若买受人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竞拍成功,则享有一层店面定收益权(金溪邮政银行享有优先购买权),未在此之前购买,则享受下一年一层店面收益权。二至四层为住所,楼顶有搭建部分,无产权证。土地使用权为出让。起拍价:222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特别注意:
1、根据当地购房限购相关政策,请竞买人竞拍前自行至当地相关部门核实条件。如竞买人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出具成交裁定书并送达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该财产从成交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若因限购或其他行政审批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与本案无关,法院不负责协调,所缴纳保证金及拍卖款不予退还。
2、存在的税、费请各竞买人务必到相关职能机关了解。拍卖人对上述事项不承担一切责任。标的物详细情况请买受人仔细阅读拍卖公告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自行前往当地税务、国土相关部门自行了解税费、过户等问题。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的瑕疵等原因不能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政法规定的处理。
4、如涉及及强制腾退,腾退所需一切费用将可能要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交付需给予法院一定时间(一般在30-90天不等)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起至开拍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统一2023年1月6号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做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拍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三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除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七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溪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金溪县支行,账号:1511206029200129927-10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除锁定,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陆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付款教程。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缴纳余款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
一、法院中止或撤回拍卖、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金溪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公告。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1507946523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
监督电话:15717049557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文庄路1号。 金溪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