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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流沙市区侨北二路北侧侨光新园第C幢1梯8层北套802号房屋

起拍价:

¥71.554944万

将于12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广东迅兴拍卖公司:电话1:400-9928803电话2:0663-86919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111.8046万

保证金:

¥14.3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71.55494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6.4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80.3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标的情况说明表(不动产)执行案号(202
2)粤5202执恢68号承办人何法官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号(2022)粤5202执恢68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产权证号: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111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标的所有人、地址被执行人周泽雄所有的位于普宁市流沙市区侨北二路北侧侨光新园第C幢1梯8层北套802号房屋【产权证号: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111号】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180.33平方米土地性质土地总面积土地用途公摊面积租赁情况房产年龄是否能够落户装修情况钥匙有无优先购买权配套情况是否已清场权利限制情况
1、查封:已查封
2、抵押:一般抵押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定向询价结果告知书》;拍卖要求标的评估总价1118046.00其他欠费情况(物业费、水电费)不详变卖预缴款715549.44拍卖保留价715549.44拍卖对有关费用负担的约定瑕疵说明备注

变卖须知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须知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变卖成交条件是:网络司法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变卖成交。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金额以变卖公告为准)。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变卖预缴款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如属法律事由本院不能交付的(已事先声明的除外),买受人不得要求赔偿,本院将通知买受人办理全额退款手续。买受人未能在限定的时间内交纳变卖余款的,本院将不出具催款通知书并对逾期交纳变卖余款的行为视为悔拍,本院将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变卖余款(变卖成交价扣除变卖预缴款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揭阳榕城支行,账号:9558832019000042020),并在付清款项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领取网拍后自动生成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并根据法院的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变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变卖标的物符合办理变更登记条件的,买受人在取得本院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后30日内向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逾期未办理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除查封和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变卖物有证部分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没证部分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其他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在竞买后自行协商处理。    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最终处理以变卖公告为准。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663-869159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663-869195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司法辅助机构:400-992-8803(广东迅兴拍卖)                  17725856398(夏小姐)18312195881(郑小姐)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变卖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变卖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6日10时至2023年2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663/02,户名: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位于普宁市流沙市区侨北二路北侧侨光新园第C幢1梯8层北套802号房屋【产权证号:粤(2017)普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04111号】。    总评估价:1118046.00元,变卖预缴款:715549.44元,变卖价:715549.44元,保证金:143000元,增价幅度:7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开拍前(非工作时间及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我院委托广东迅兴拍卖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联系电话:0663-8691950(何法官),400-992-8803,17725856398(夏小姐)。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变卖方式    设有变卖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变卖成交。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变卖财产由竞价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竟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变卖预缴款、变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竞买人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竟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名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揭阳榕城支行,账号:9558832019000042020,汇款时注明缴款人及案号)。   

六、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除查封和产权过户手续。买受人应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变卖物有证部分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没证部分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证,其他相关问题均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在竞买后自行协商处理。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本次变卖标的额相对较大,请竞买人提前预估准备好成交价的资金,若买受人未能在前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变卖余款,本院将不出具催款通知书并对逾期交纳变卖余款的行为视为悔拍,本院将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特别声明:   
(一)竞买人决定竞买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变卖财产公示和本公告的特别提示;务必仔细阅读评估报告、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买受人应当自法律文书(变卖成交裁定书等)送达买受人后30日内自行办理拍卖标的物从原产权人过户至买受人名下的手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成交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前变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管理费、车位管理费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以物抵债的适用上述说明。    (三)本标的按现状变卖,因有居住或尚未清退情况,故变卖后存在迟延交付房屋的风险。    (四)本次变卖以整体拍卖的方式,具体变卖标的的面积、房产性质、过户手续等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及室内结构变化产生的风险。变卖标的产权转移、移交及因政策性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等产生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本变卖标的物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欠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情况请自行咨询本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税务管理部门。    (六)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变卖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预缴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通过银行转账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榕城支行,账号:955883201900004202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时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5202执恢68号变卖余款],并于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将缴纳完毕预缴款及变卖余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提交到本院执行局(或将缴纳完毕预缴款及变卖余款的票据或淘宝网截图)到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领取网拍后自动生成的《网拍成交确认书》,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预缴款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咨询电话:0663-8691950   
监督电话:0663-8691591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司法辅助机构:400-992-8803(广东迅兴拍卖)                  17725856398、18312195881(夏小姐、郑小姐)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标的详情

变卖标的情况说明表(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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