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张家界拍卖房 > 慈利拍卖房 >慈利县零阳镇良种场二组21栋111-141

慈利县零阳镇良种场二组21栋111-141

起拍价:

¥111.928万

将于12月16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慈利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罗桂莲:手机:1847447734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139.91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11.92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423.96㎡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拍品名称慈利县零阳镇良种场二组21栋111-141拍卖依据(2022)湘0821执685号房产权号715001401号拍卖情况
1、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屋现状为准。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3、《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屋用途住宅用地\国有出让产权产别私有房产产权面积建筑面积423.96㎡建成时间2004-05-28,总楼层为4层,第一层为一个车库和三个杂物间,第二层为一个客厅、一个厨房、一个饭厅、一个娱乐室和一个厕所,第三层为三个卧室,第四层为四个卧室和一个厕所。新旧程度约为七成新。

竞买须知

慈利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竞买须知 

一、本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如下须知,敬请竞买人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按淘宝网提示以实名向淘宝网支付系统交纳竞买公告所确定的保证金报名,淘宝网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淘宝网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淘宝网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五、本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起拍前七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按增价幅度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九、拍卖成交的,由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淘宝网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由淘宝网支付系统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淘宝网客服;本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十七、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本院监督电话:0744-651219

十九、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十、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湖南宜强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看样电话:18474477345(对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请联系公告上的电话)。

二十一、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他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二十二、意向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须知,意向竞买人阅读本须知后,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须知全部内容。

二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最高人民法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执行。

竞拍公告

张家界市慈利县人民法院拍 卖 公 告(第二次拍卖) 慈利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6日10时至2022年12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慈利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5/03)对被执行人宾利沙、刘刚共同所有房产,进行网络司法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宾利沙、刘刚共有的坐落于慈利县零阳镇良种场二组21栋111-141,建筑面积423.96㎡,房屋总层数共4层,【权证号码:第715001401号】。起拍价:111928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物的真伪或品质。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请在竞拍前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能通知到的当事人,没有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    名:慈利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利县支行账     号:77022477091284802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标的物登记、过户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具体相关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卖方应缴纳税费:增值税、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地增值税,买受应缴纳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十个工作日内至本院凭票据原件报支。逾期不报支的,相关垫付费用导致无法在法院领取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理。本院无职能提供协助竞买人办理不动产按揭,敬请竞买人事先掌握并充分考虑相关风险。特别提醒:除非存在合法租赁等排除情形,否则在交易成功的一定宽限期后,本院负有强制腾房的法定义务。但是实务中强制腾房存在各种难以预料、难以短期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本院将最大限度保障竞买人合法权益,但并不能保障所有司法处置房屋均能及时完成交付,敬请知悉。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认真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规定,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咨询
联系电话:18474477345  罗女士法官电话:13787954816 欧警官
本院监督电话:0744-323818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
联系地址:张家界市慈利县零阳镇笔架路77号                                                慈利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慈利县零阳镇幸福路慈影之都1幢3层301号房屋

下一条: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办事处永康居委会高盛回迁房13B01房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