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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2#楼1206号的房产

起拍价:

¥118.26万

将于12月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张法官:电话:0395-3561952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146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118.26万

单价:

¥0.9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38.3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4日10时至2022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 /0395——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2#楼1206号。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正式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1月24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00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2月12日0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13号,联系人张法官:0395-3561952),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账号:26376462526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领取过户材料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法院解除查封手续以及地方税务部门确定卖方承担税费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395-35619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
联系电话:李经理13603950630(拍辅机构法服)。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竞拍公告

拍卖公告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4日10时至2022年12月5日 10时止(延时除外)在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 /0395——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沙河路交叉口滨河颐景园2#楼1206号评估价:1460000元    起 拍 价:11826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辅机构统一安排)。如有产权过户、金融贷款需求可以向当地银行等机构了解、核实,同时拍辅机构也提供税费预估、产权过户、金融贷款等相关服务,请咨询拍辅机构咨询电话:李经理1360395063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等,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被执行人应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在拍卖款中优先受偿。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垫付出卖人过户税款,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交税发票向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自愿承担卖方税费。买受人应自解封过户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费票据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2年11月24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能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法院及拍卖辅助服务机构不承担此标的瑕疵。因已发现或者未发现的法律风险造成的影响成交以及交接问题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由竞买人承担。买受人资格确认以及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确认办理。竞买人参与竞拍,默认已知悉并同意此项条款。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12月12日0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账号:263764625268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交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95-35619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院已委托来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  预约看样电话:13603950630法院举报电话:0395-356190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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