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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南兴四路锦纶街3号翡翠名苑第三幢1712房

起拍价:

¥37.5357万

将于12月11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省拍拍卖辅助小组:电话:0758-836886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67.028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37.5357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8.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20220831-(202
2)粤1204执恢20号-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南兴四路锦纶街3号翡翠名苑第三幢1712房.doc关于买受人需垫付的税费附件.pdf

变卖须知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1,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自行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8-836886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变卖财产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变卖财产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变卖,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财产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变卖财产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变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财产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变卖财产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注销手续,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违约未支付价款的,预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及其它合理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联系承办人交接变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变卖公告第六项),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变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变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对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及拖欠的杂费由买受人垫付。对垫付的税费、杂费,买受人不能主张在本次拍卖成交款中清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变卖人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 0758-839589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758-8368867

变卖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1日10时起至2023年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变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758/01,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变卖财产标的物名称:肇庆市高要区南岸南兴四路锦纶街3号翡翠名苑第三幢1712房计税价:670280元,起拍价:375357元,保证金:40000元,上述拍卖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及其倍数。注:
(一)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待办妥解除查封等手续后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签收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变卖成交的,竞买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及填写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
1、现场提交。提交资料到本院立案大厅2号窗口,注明“执行局 拍卖辅助小组收”。
2、邮寄提交。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兴一路2号高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拍卖辅助小组收,0758-8368867。
(二)买受人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并联系承办人交接变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变卖公告第六项),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逾期滞纳金等费用,并承担本变卖财产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三)受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无法确认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和抵押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已一一收悉。因被执行人去向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需联名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代理人与竞买人或联名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共同前往我院办理委托手续。(最迟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预约办理,预约电话:0758-8368867)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暂未收到优先购买权申报信息。

三、特别提示
(一)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本院不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变卖财产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
(三)对变卖财产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具体税费(详见上传附件)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及其他所拖欠的杂费,具体税费(详见上传附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缴税主体(包含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承担;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及拖欠的杂费由买受人垫付。对垫付的税费、杂费,买受人不能主张在本次拍卖成交款中清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四)公告所标示不动产面积均为参考面积,一切以房产管理部门宗地丈量为准。动产的状况以实物为准,有产权登记的特殊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状况以实物及登记机关的登记资料为准。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买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买后重新变卖的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依法由原买受人承担。
(七)本次变卖中买受人需垫付的税种详见上传附件。

四、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何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咨询联系方式执行依据法律文书编号:(201
6)粤12民终61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案号:(2022)粤1204执恢20号标的物基本情况咨询: 莫执行员  0758-8392646拍卖方式联系:拍卖辅助小组  0758-8368867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纳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高要支行;账号:708175165519;备注栏注明“(2022)粤1204执恢20号拍卖余款”),并电话通知拍卖辅助小组,0758-8368867。

八、司法变卖因变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买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买,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九、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网拍
监督电话:0758-8395898淘宝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竞变流程指引: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标的详情

上一条:肇庆市高要区蚬岗镇双金三路二号骏景花园第二幢B座1001房

下一条:肇庆市广宁县古水镇墟镇鸿程金鼎湾住宅小区1408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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