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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室住宅

起拍价:

¥36.03万

将于12月24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保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孙先生:手机:15576988865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36.03万

保证金:

¥7.2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36.03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一键贷款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27.9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标的物介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
2)湘3125执恢174号标的名称: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室标的现状: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室房产证号:714004943号建筑面积:127.99m²房屋类型:住宅;标的物位于湘泉城市花园,内置停车位,且交通方便,监控设备齐全,出入安全;毗邻吉首市第五小学,拥有良好的教育资源;购物便利,娱乐设施齐全;装修齐全。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保靖县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保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三、拍卖标的: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室住宅房产证号:714004943号建筑面积: 127.99平方米起拍价:360300元,加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数倍),保证金:7.2万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建筑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加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1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加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7.2万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屏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本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4日前缴纳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支付,缴费信息注明“(2022)湘3125执恢174号保靖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室住宅拍卖余款”,详细请咨询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并在2023年1月11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等原件)到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保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靖县支行账  号:4300 1516 0730 5250 1928-1221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方将视作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预交的保证金暂予扣留,依次用于支付拍卖公告费用、其他合理损失及弥补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剩余的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缴纳,任何有关此房产所欠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房屋权属、水、电、物业管理、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管理费等欠费均由受买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买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者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者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本次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竞买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司法辅助机构湖南乾丰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15576988865孙先生  18974346155 孙先生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竞拍公告

竞买公告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关于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室住宅(第一次拍卖)拍卖公告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4日10时至2022年12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保靖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标的物名称: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号住宅特别提示:
1、房屋依现状拍卖,房屋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核实。
2、该房屋过户需缴纳的一切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该房屋所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买人承担。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 

一、拍卖标的物: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号住宅房产证号:714004943号建筑面积: 127.99平方米起拍价:360300元,加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数倍),保证金:7.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展示、看样、过户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下午17时止接受咨询,展示看样时间:定于2022年12月20日15:00-17:00,如需看房请在2022年12月19日前拨打咨询电话。本次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及短信报名电话:湖南乾丰拍卖有限公司 15576988865孙先生,18974346155 孙先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按法律法规规定各自缴纳,任何有关此房产所欠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及可能产生的其他一切所欠费用(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竞拍前15日内与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保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靖支行账  号:4300 1516 0730 5250 1928-12213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付款后及时向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提交买受人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各二份,5个工作日后向保靖县人民法院领取成交确认书。取得成交确认书后凭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到法院办理标的物交接的相关手续。逾期付款的,本院将作悔拍处理或按日万分之五收取滞纳金。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执行局咨询。
咨询电话:0743-7851131
举报监督电话:0743-7851192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
2)湘3125执恢174号标的名称: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室标的现状: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武陵东路41号(湘泉城市花园)603室房产证号:714004943号建筑面积:127.99m²房屋类型:住宅;标的物位于湘泉城市花园,内置停车位,且交通方便,监控设备齐全,出入安全;毗邻吉首市第五小学,拥有良好的教育资源;购物便利,娱乐设施齐全;装修齐全。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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