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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工业园区温泉路5号中佳花园B号楼1单元6楼东户

起拍价:

¥44万

将于12月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蓝田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李法官:电话1:17782656229电话2:029-8273459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78.27985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各付

变卖价:

¥44万

单价:

¥0.4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5.6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08.7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本房产位于蓝田县工业园区温泉路5号中佳花园B号楼一单元6楼东户。总楼层为6层,三室一厅一卫,建筑面积108.79平方米,室内简装,登记时间为2012年,维护和保养情况良好,权属证号:蓝房权字20090902008号。起拍价:44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8日10 时至2023年1月6日10时止在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9/13,户名:蓝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如参与竞买人未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前5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成交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活动从有人出价开始,24小时内结束。

六、竞价规则:本次变卖价44万元,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方式竞价,增价幅度5000元/次。一人以上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5万元)支付变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于10个工作日内前将变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蓝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蓝田县支行,账号:9558853700000512674),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蓝田县玉泉路1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标的物在变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一个月内交付;本院在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本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九、请谨慎参拍。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相关法律责任,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网络司法变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等情形的,本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变卖,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四、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本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变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029-82734596
监督电话:029-8272874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2022年11月22日

变卖公告

变卖公告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8日10 时至2023年1月6日10时止在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29/13,户名:蓝田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本房产位于蓝田县工业园区温泉路5号中佳花园B号楼一单元6楼东户。总楼层为6层,三室一厅一卫,建筑面积108.79平方米,室内简装,登记时间为2012年,维护和保养情况良好,权属证号:蓝房权字20090902008号。起拍价:44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标的物。 如参与竞买人未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需在竞买前5日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28日至变卖成交之日接受咨询,有意者请直接到标的所在地看样

四、本次变卖活动从有人出价竞买开始,24小时内结束。

五、变卖方式:本次变卖适用线上报名,在变卖平台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

六、对本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变卖成交前与本院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本标的物的网络司法变卖事项本院已通知了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没有接到通知的,本变卖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通知。

八、本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所产生的全部手续费用等。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以税务机关核定为准。

十一、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5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于10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蓝田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蓝田县支行,账号:9558853700000512674),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公章及法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到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地址:西安市蓝田县玉泉路10号)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个工作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标的物在变卖确权裁定书送达后一个月内交付;本院在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负责办理标的他项权证的解除手续等,本院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及早交付标的物。

十三、变卖成交后,载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上公示。

十四、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本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或撤回变卖。

十六、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七、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变卖公告,及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充分了解变卖标的物的全部信息和变卖规则,清楚司法变卖活动的相关权利义务,理性参与竞买。
咨询电话:029-82734596
监督电话:029-82728748(业务咨询请勿打)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玉泉路10号   
网址:http://ltx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变卖信息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刊登。  陕西省蓝田县人民法院2022年11月22日

标的详情

本房产位于蓝田县工业园区温泉路5号中佳花园B号楼一单元6楼东户。总楼层为6层,三室一厅一卫,建筑面积108.79平方米,室内简装,登记时间为2012年,维护和保养情况良好,权属证号:蓝房权字20090902008号。起拍价:44万元,保证金: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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