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登封市阳城路以东、颍河路以南、南环二路以北御园15号楼1单元12层1216的房产
将于12月22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联系方式:
赵法官:电话1:17838393658电话2:0371-62858117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房型图(仅供参考)
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豫高法[2018]190号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十八条
1、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处理。
2、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3、恶意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差价等费用损失的,由原买受人补交不足部分,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登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2日10时至2022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登封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登封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4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登封市阳城路以东、颍河路以南、南环二路以北御园15号楼1单元12层1216的房产。评估价:17.97万元,起拍价:14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加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19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国家及当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中由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可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顺延十五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拍品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法院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参与竞拍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法院再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登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少林大道支行,账号:99915600125000005500000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28581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1-62858117手机:17838393658(赵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登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
登封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2日10时至2022年12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登封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登封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4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登封市阳城路以东、颍河路以南、南环二路以北御园15号楼1单元12层1216的房产。评估价:17.97万元,起拍价:14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加幅度:0.1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19日起至2022年12月19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国家及当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中由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仅限抵押房产、保障生活用房租金、诉讼费、执行费等),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可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未提交税款票据有效支付凭证申报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所有交易费用。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顺延十五个工作日,逾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拍品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法院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参与竞拍者请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法院再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人不做过户的任何承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登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封少林大道支行,账号:999156001250000055000003)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371-6285816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371-62858117手机:17838393658(赵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登封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