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莆田拍卖房 > 涵江拍卖房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华东路2988号华友广场4号楼2912号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华东路2988号华友广场4号楼2912号

起拍价:

¥22万

将于12月2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曾新智:手机:1312328832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27.16万

保证金:

¥2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起拍价:

¥22万

单价:

¥0.6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1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39.5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华东路2988号华友广场4号楼2912号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闽0305执恢381号房屋产权证闽(2018)莆田市不动产权第HJ900725号、第HJ900726号土地产权证闽(2017)莆田市不动产权第HJ04005号标的所有人林某某、陈某某评估鉴定基准日2022年8月25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住宅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住宅是否已腾空否租赁情况有,租期不详钥匙无权利限制情况查封被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查封抵押无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4、其他请填写。标的物介绍建筑总面积39.58平方米公摊总面积10.69平方米土地总面积房产年龄装修情况良好房屋户型房屋楼层29/33房屋朝向周边配套其他介绍自行了解税费负担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登记产生的税费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仅限于本次拍卖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及案外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并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向法院申报,由法院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申报,视为买受人愿意自行承担。可能涉及的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费用总价以主管机关的核算为准瑕疵说明特别提醒:房屋有人居住,腾空时间不确定,介意者慎拍。本次拍卖标的物以房屋现状进行(不包含室内可移动设施设备、家电家具),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0日10时至2022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华东路2988号华友广场4号楼2912号。建筑面积:39.58平方米。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房屋现状进行,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2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2月28日前缴纳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2023年1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账号:35050163500700000251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办理权属登记产生的税费依法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仅限于本次拍卖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并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向法院申报,由法院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申报,视为买受人愿意自行承担。其他所涉及的一切已知、未知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对税费标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94-586310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94-5863223,13123288326(曾)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竞拍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202
2)闽0305执恢381号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20日10时至2022年1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户名: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涵华东路2988号华友广场4号楼2912号的房地产。总建筑面积:39.58平方米。详情见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起拍价:22万元(不含相关税、费、金等)增价幅度:1000元。保证金:2万元。

三、咨询时间:自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瑕疵产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慎重竞买。本次拍卖严格按照标的物的证载面积进行。若有涉及违法违章的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五、竞买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和法律责任。集体土地使用权只能由本集体组织内部成员购买;工业用地使用权只能登记在企业法人名下,自然人购买的,要在拍卖成交后一个月内按照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的工业用地办证条件予以提供相关资质。对工业用地等有特殊土地使用权用途的,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后须承受原政府批文及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载明的各项义务,必须严格按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

六、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或有共同共有人等),除抵押权人(共同共有人等)外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秀屿支行,账号:35050163500700000251)。

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20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28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所需要的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从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先自行办理,并在拍卖成交后20日内(客观原因造成的延迟时间可予扣除)向本院申报,由法院在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买受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向法院申报,视为买受人愿意自行承担];其他可能存在的优惠地价款、土地闲置费、欠缴土地出让金(含滞纳金)等以及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买受人了解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一、本次拍卖成交后的实际缴纳税、费、金与拍卖实际成交价格、房屋类别、年限、房屋买受方原拥有的房地产数量等因素有关,具体金额视交易发生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予以确定,并以税务部门计算为准。

十二、因本次拍卖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前往相关税务、不动产管理部门或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咨询上述房地产产权过户应缴纳税、费、金等全部费用的具体情况。竞买人应当自行查询、了解拍品涉及城市规划、性质变更、征收拆迁等影响不动产交易价值的公开信息。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评估报告或税费负担方式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逾期将视为没有异议。

十四、特别说明:
1、本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问题。
2、本院将依据淘宝网拍平台的记录制作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若竞拍人无淘宝账户,应在竞拍开始前到本院作委托。竞拍后委托的,本院不予受理。需要委托的,委托手续于2022年12月13日16时前提交本院。
3、限购政策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不符合限购条件参与竞拍的,后果自负。
4、本次拍卖标的物以房屋现状进行(不包含室内装修及添附部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业务
咨询电话:0594-5863223,13123288326承办人:曾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0594-5863102。详细信息可在http://www.rmfysszc.gov.cn“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保尾4-6幢303室及柴火间的房地产

下一条: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万好街799号1号楼2梯3111室的房地产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