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吴忠拍卖房 > 青铜峡拍卖房 >宁夏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

宁夏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

起拍价:

¥29.1588万

将于11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电话1:15709637288电话2:0951-4013543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0.3582万

保证金:

¥3万

税费承担:

描述矛盾

变卖价:

¥29.1588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2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93.93㎡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对于税费承担方式,前后描述不一致。公告中既约定了税费各付,又约定了税费由竞拍者全包。请仔细阅读公告全文,并向法院电话确认。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结果报告--张旭--青铜峡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pdf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m.tb.cn/h.fztkkzvCZ3457,户名: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参与竞买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结束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291588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已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账号:6228401207038526866)。并在竞买成功后10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登记过户后10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的行政法规处理。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成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宁成竹(2022)司法估字第150号评估报告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53-3722639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
咨询电话:0951-4013543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0951-4013543李女士  15709637288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

变卖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关于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住宅房的变卖公告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标的名称宁夏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住宅房标的所有权人张旭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001641建筑面积㎡所在层/总层数规划情况竣工年代93.93/17住宅2014评估价:403582元;变卖价:291588元;变卖预缴款:291588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标的实际情况以房屋现状和有关部门、单位具体答复为准。(一)标的位置:该拍卖标的位于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其四至范围为:东至滨河大道、西至住宅区、南至唐源街、北至利民东街。
(二)标的基本情况:该建筑物建筑面积为93.9平方米,层高约为2.8米,建成于2014年。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整体结构稳定,所在幢基础稳固、无沉降现象,工程质量良好。室内配套给排水、采暖、通风、电讯、燃气等设施设备,采暖为城市集中供暖,室内为地暖。楼宇内部设有电梯及安全楼梯,室内 地面、墙面及门窗完好,维护状况较好,物业管理较好。该标的所在幢外墙面部分干挂石材,部分刷真石漆,进户门为防盗门,室内套装木门、断桥铝合金窗户。室内地面铺瓷砖,墙面 贴壁纸,顶棚石膏板装饰吊顶,厨房及卫生间地面铺瓷砖,墙面贴面砖, 顶棚铝扣板吊顶。该标的空间布局为二室二厅一厨一卫,各空间的交通流线合理,利用率较高。外墙保温,室内通风、采光较好。外观规则整齐,新旧程度较好。室内地面、墙面及门窗完好,维护及使用状况较好。     土地基本状况:该标的位于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 03032 号,项目整体面积不详;所在区域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工程地质条件较好,在利用上无地质、水文等不良自然条件限 制及自然灾害威胁;土地未受过污染,非垃圾场、盐碱地等;目前达到宗地红线外“七通”(通给水、通排水、通电、 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宗地红线内“七通一平”(通给水、通排水、通 电、通讯、通路、通暖、通气及土地平整)的开发程度。     (三)权益状况描述:     1、土地权益状况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土地使用权人为张旭;坐落为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81年04月25日;使用权面积为5.52平方米。     2、房屋权益状况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该房屋产权人为张旭,坐落于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15001641,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3、他项权利状况     ⑴抵押、查封及租赁情况     ①抵押情况:根据委托方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记载,该房屋有抵押等他项权利。     ②查封情况: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青铜峡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单》中记载,拍卖标的已被查封,查封情况不详。     ③租赁情况:根据现场勘察,该拍卖标的现由张旭本人居住。     ⑵涉案情况     根据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价格评估委托书》获悉:拍卖标的涉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与张旭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4、使用管制及相邻关系     拍卖标的规划用途为住宅,现状用途为住宅,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不存在相邻关系的限制。     5、拍卖标的范围     本次估价范围为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属张旭单独所有的位于青铜峡市黄河外滩14幢03032号住宅房,建筑面积为93.9㎡,财产范围包括房屋及房屋内不可移除的装饰装修和设施设备的价值,应分摊的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不包括房屋内可移动家具、家电及相关债权债务等。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1月15日9时起至变卖结束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并通过检测或自身经验对拍卖标的的价值做出准确的判断,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表明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和权利负担。为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瑕疵状况及权利负担已确认,拍卖成交后自行承担因拍卖标的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变卖成交后十日内不交纳尾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法院协助办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过户所涉及的过户税、费均由买卖双方按照规定各自负担,出让方需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待办理完产权登记过户后10日内将垫付的相关票据交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予以支付,逾期未交垫付的税费相关票据,则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本院不再处理。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欠费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该房屋所在地不动产过户的相关政策。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结束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变卖尾款须在变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青铜峡市人民法院执行款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账号:6228401207038526866),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夏成竹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宁成竹(2022)司法估字第150号评估报告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953-3722639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
咨询电话:0951-4013543拍卖咨询:宁夏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  0951-4013543李女士  15709637288                                                       青铜峡市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14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利宁街世纪嘉园六号楼61G2号房产

下一条: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大成欧景名邸9幢02061号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