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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美丰大道富民小区4幢4单元2层1号

起拍价:

¥36.784万

将于11月30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次仁多吉:手机:13889073616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变卖

评估价:

¥45.98万

保证金:

¥4万

税费承担:

全包

变卖价:

¥36.78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8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7.09㎡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变卖须知 变卖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富民小区评估报告.docx

变卖须知

变卖须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美丰大道富民小区4幢4单元2层1号一套住宅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1)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美丰大道富民小区4幢4单元2层1号的情况,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竞拍的标的物已了解,法院不承担该标的物的瑕疵责任。竞买人需在开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认是否符合竞买条件。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成交后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变更不能的风险。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竞买结束后三日内缴纳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之后的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买受人余款缴纳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5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珠孜支行子账户户名: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案款账号:6228403877010506868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等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法院解除及办理相关工作需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拍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根据法律规定,拍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
监督电话:0891-69568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变卖公告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30日10时至2023年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美丰大道富民小区4幢4单元2层1号一套住宅。                    起拍价:367840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
(二)竞买人须以本人/本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内向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三、禁止参加拍卖的机构和人员: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4、第1、2、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咨询时间:自拍卖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13889073616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示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责任自负。 请竞买人自行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美丰大道富民小区4幢4单元2层1号的情况,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该拟竞拍的标的物已了解,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责任。竞买人需在开拍前自行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认是否符合竞买条件。标的物瑕疵情况:一切以实际现状为准。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费用均有买受人自行负责,财产所涉欠缴纳的水、电、物业等各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竞买人悔拍后保证金的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桑珠孜支行子账户户名: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案款账号:622840387701050686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
监督电话:0891-695681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日喀则市桑珠孜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标的详情

标的物名称: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太和镇美丰大道富民小区4幢4单元2层1号共有情况:共同共有权利人:张明(被执行人)谢成俊优先竞买人:谢成俊(第一顺位,共同共有人)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7.09平方分摊面积:17.02平方抵押情况:无抵押土地性质:划拨不动产权证号:川(2019)射洪县不动产权第0001047号登记时间:2019年1月28日房屋性质:动迁房房号:4-2-1幢号:4幢房屋结构:混合结构楼层/总楼层: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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