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51拍卖房 >

丽水拍卖房 > 松阳拍卖房 >松阳县西屏街道太平坊路23号501室

松阳县西屏街道太平坊路23号501室

起拍价:

¥58.8万

将于12月18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松阳县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丽水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手机:15105783250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评估价:

¥83.97万

保证金:

¥10万

税费承担:

各付

起拍价:

¥58.8万

单价:

¥0.5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7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17.44㎡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51拍卖房特别提醒

1. 法院公告中提及了“划拨”,初次交易的划拨房需要先补交土地出让金,才能过户;二次及多次交易的划拨房可能需要补土地增值部分。具体咨询房产交易部门。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相关附件下载:拍卖执行裁定\(隐名版\).pdf评估报告补充函.pdf评估报告.pdf

竞买须知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8日10时至2022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松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P4fkiA&user_id=1987754777,户名: 松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3年1月8日前将尾款支付到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缴清拍卖剩余价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地址: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1号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5105783250)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8-8806317。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丽水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7日17时止(节假日、周末、下班时间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需要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组织看样
联系电话:1510578325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15105783250                                 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贷款注意事项本院与四大国有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有“拍卖通”业务合作,是否符合放贷条件竞买人在拍卖公告发布后自行联系银行,中国银行松阳县支行“拍卖通”业务请咨询:江经理:0578-8808682  ,其他三家银行联系方式不详请自行向各家银行查询。

竞拍公告

浙江省松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8日10时至2022年12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松阳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P4fkiA&user_id=1987754777,户名: 松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松阳县西屏街道太平坊路23号501室。松阳县西屏街道太平坊路23号501室,规划用途(住宅),建筑面积117.44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01.85平方米,5层套内建筑面积88.33平方米,6层套内建筑面积13.52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15.59平方米),宗地面积94.7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1.00平方米,权证号:浙(2021)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744号,无租赁,无电梯,建筑总层数6层,标的物所在5-6层,已腾空,附近基础配套设施较完善。拍卖标的物评估详情请在“标的物介绍”页面下载评估报告查看。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权属人为周XX,权证号:浙(2021)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74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995年06月26日起2065年06月25日止;抵押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阳支行,登记证明号:(2021)松阳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493号,抵押方式:最高额抵押,债权数额:133万元,登记日期:2021年1月21日,债务履行期限:2021年1月18日起2027年1月18日止;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详见附件(税费计算方式由税务部门提供,仅供参考)。税费负担主体及计算方法房产类型买受人负担的税费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税种计算方法税种计算方法单位个人单位个人住宅契税90平方米及以下3%(全额)一套及二套1%;三套及以上3%增值税及附加5.5%(差额)自建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5.25%)5.5%(未满两年全额,两年以上免征)(2019.1.1-2021.12.31为5.25%)90平方米以上3%(全额)一套1.5%及二套2%;三套及以上3%(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1%(全额)或20%(差额)(五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免征)   土地增值税按清算结果计征或5%(全额)免征印花税0.05%(全额)免征印花税0.05%(全额)免征非住宅(营业用房、厂房、办公用房等)契税3%(全额)3%(全额)增值税及附加5.5%(差额)自建全额(小规模纳税人2019.1.1-2021.12.31为5.25%)5.5%(差额)自建全额(2019.1.1-2021.12.31为5.25%)(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1%(全额)或20%(差额)印花税0.05%(全额)0.05%(全额)土地增值税按清算结果计征或5%(全额)按清算结果计征或2%(全额)印花税0.05%(全额)0.05%(全额)备注:税费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可自行前往税务部门咨询,缴纳时以税务部门确定的金额为准,小微企业的减税政策,请前往税务部门咨询。税务服务热线为:12366     评估价:839700元, 起拍价:588000元,保证金:1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丽水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7日17时止(节假日、周末、下班时间除外)接受咨询,看样时间需要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组织看样。联系电话:15105783250。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土地出让金。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房产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及时(7日内)向拍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若逾期申请,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买受人需承担相应责任。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缴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15105783250。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3年1月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户名: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松阳县支行收款账号:6228401087626727864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
8)特别提醒:建议使用银行付款方式支付剩余价款。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本院已委托“丽水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免费提供对拍卖标的物的相关信息的咨询及组织看样服务。所有拍卖过程与地方中介、其他机构无任何关系,请各意向竞买人对以竞拍咨询、引领看样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以免造成损失。请认准法院授权机构“丽水亿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5105783250。也请广大意向竞买人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及时举报,法院举报电话:0578-8806317。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15105783250法院监督电话:0578-8806317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长松路1号。                                                                                                      丽水市松阳县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标的详情

上一条:松阳县西屏街道城南安置新村(古湖1区4幢3号)

下一条:松阳县西屏街道金山小区12号501室

上海坊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18023806号-1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扫码下载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