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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隆江镇凤红村谭仔新区8排1号聚华豪庭十八楼1806

起拍价:

¥57.024万

将于12月15日10:00开拍

竞价期24小时

处置单位: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方式:

陈法官:电话:0663-8212467

拍卖平台:

阿里拍卖

点此去参拍

关键词:

市场价:

¥57.024万

保证金:

¥5万

税费承担:

全包

起拍价:

¥57.024万

单价:

¥0.3万

是否限购:

不限购

折价率:

10折

贷款支持:

个人联系银行

看样:

请根据公告所留电话,联系及约定时间上门实地看样。

小区名称:

性质:

住宅

面积:

198㎡

学区房:

房型图(仅供参考)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竞拍须知 竞拍公告 标的详情

视频图片

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房产)标的物名称聚华豪庭十八楼1806号的房产处置依据(2022)粤52执恢16号之十执行裁定书权证情况目前不具备产权登记条件。标的物所在地位于惠来县隆江镇凤红村谭仔新区8排1号标的物现状房屋用途居住租赁情况无过户情况法院不负责过户办证等手续。产权证原件无权属证书权利限制情况请自行向相关部门或房产所在村委咨询确认。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1、拍卖对象:位于惠来县隆江镇凤红村谭仔新区8排1号聚华豪庭十八楼1806号的房产(该房产系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无权属证书)2、拍卖标的物按现状处置,目前不具备产权登记条件,买受人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3、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不负责过户办证等手续。标的物房屋目前暂不具备过户条件,如后续买受人可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税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成交条件是: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通过照片看样,需实地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具体金额以拍卖公告为准)。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如属法律事由本院不能交付的(已事先声明的除外),买受人不得要求赔偿,本院将通知买受人办理全额退款手续。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拍卖成交尾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东山支行,账号::9558832019000039125),并在付清款项后自行在拍卖网下载《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到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在约定时间内办理拍卖标的物交接手续。

十、标的物房屋目前不具备产权登记条件,按现状处置,买受人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不负责过户办证等手续。如后续买受人可办理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税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663-8212407
法院咨询电话:0663-821246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竞拍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2月15日10时起至2022年12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663/01,户名: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位于惠来县隆江镇凤红村谭仔新区8排1号聚华豪庭十八楼1806号的房产(该房产系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无权属证书)。楼层平面图载明该套房产面积为198平方米,实际面积以现状为准。 经当事人议价,该房产处置参考价为570240元。具体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分别为:起拍价人民币(下同)570240元,竞价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倍数,保证金5万元。

二、 竞买人条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购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特别提醒:竞买人须具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还需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一户一宅的规定。不符合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6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竞买人可以根据房产详细信息,自行前往实地看样。需要预约看样的,请于2022年12月8日前进行预约登记;届时根据预约登记情况另定时间组织看样。咨询(预约登记)联系人林伟涛,电话0663-8212467。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拍卖方式设有拍卖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保证金、拍卖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竞买人向淘宝支付系统交纳保证金,由淘宝支付系统对竞买人的相应款项予以冻结。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可以在拍卖开始3日前向本院申请免交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账户(收款单位: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东山支行;账号:9558832019000039125,汇款时注明(2022)粤52执恢16号案件拍卖款)。

六、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按现状处置,目前不具备产权登记条件,买受人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三)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经本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通过照片进行看样,如确需实地看样,请提前与本院联系。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成交后,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七、特别声明
(一)竞买人决定竞买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拍卖财产公示和本公告的特别提示;务必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不负责过户办证等手续。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等欠费及滞纳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房屋目前不具备过户条件,如后续买受人可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税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举报监督电话:0663-8212407
法院咨询电话:0663-821246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院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法治路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标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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